为加强叶集区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保障全区重点工程施工进度,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不得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办〔2021〕9号)精神,以及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区政府确定的年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或区政府特别安排的重点项目(社会投资重点项目参照政府投资执行)。
二、认定对象
1.在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项目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直单位;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重落后于合同工期的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乡镇、开发区、相关区直单位、管线杆线产权单位;
3.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建设、达到工程交(竣)工条件的项目单位、施工单位。
三、认定标准
(一)在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项目
1.在重点项目谋划过程中,因不担当、不作为等主观上懒政、怠政行为,以及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但未及时有效履行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开工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2.项目报批任务下达后,土地、林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批复超过法律时限,耗时过长的影响项目实施和手续完善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3.因项目征地、拆迁及附属物补偿等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开工,所涉及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4.施工招标完成后,未能如期开工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5.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象进度按施工计划表严重落后于合同工期的项目
1.施工合同签订15日内,未将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单位;
2.监理合同签订15日内,未书面任命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编制监理大纲并报项目单位备案的监理单位;
3.按合同工期中确定的节点工期落后计划进度1个月以上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节点认定标准:(1)房建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节点时间认定;(2)市政工程中道路工程1公里内以分部分项工程节点时间认定;1公里以上按施工组织设计划分标段的分部分项工程节点时间认定;市政工程中园林绿化工程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节点认定;(3)公路工程参照市政工程中道路工程认定标准执行);
4.因管、杆线迁建单位谋划及实施过程缓慢,导致项目延迟开工或影响建设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和产权单位;
5.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员、机械、物资准备情况不满足进度计划要求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
6.项目工程进度款申请上报后28天内,相关单位未及时拨付导致工程建设受到严重影响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7.因征地、拆迁、地上附属物清理等问题,导致群众反复阻挠项目施工,影响项目推进、完工或使用功能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8.其他未达到项目建设时序要求,经调度后项目进展仍然缓慢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
9.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或实质性开工时间为准。因自然灾害、特殊不可逆因素等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迟的,由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工期可顺延。
(三)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建设、达到工程交(竣)工条件的项目
1.对合同工期已经到期、工程项目未达到交工条件,且在2个月内无法完工、交工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
2.工程交(竣)工后,3个月内未按时移交运维的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3.政府热线投诉、媒体曝光和群众上访等线索和问题比较集中且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
4.其他原因导致的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建设、达到工程交(竣)工条件的项目相关政府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
四、认定措施
1.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由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认定工作专班组织认定,每季度评选一次,投资项目“蜗牛奖”认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认定工作专班根据各主管部门督查报告收集线索筛选符合投资项目“蜗牛奖”认定标准的项目。
3.对符合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认定标准的项目通过项目现场和资料核查确定。
4.依据认定标准和现场资料核查确认纳入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评定对象,形成初步名单后提交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5.对入围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评定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向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
五、结果运用
1.被评为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的重点工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由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报,适时召开会议对主要责任单位公开授牌,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接收,并视情况通过媒体公开。
2.被评为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的重点工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办对负主要责任的政府单位通报批评;被评为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的政府单位,在年终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每次减少0.3分,年度内累计2次的减少1分。对全年两次被评为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的施工单位,由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3.被评为叶集区投资项目“蜗牛奖”的重点工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可调整工期计划并制定赶工措施,下季度评定时项目工程完成较好,达到序时进度的予以摘牌。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叶集区“蜗牛奖”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