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3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颂辉 通讯员 张蓉 王浩)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了解到,9月1日起,长沙高新区正式实施《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长沙高新区将成为湖南省首个推行企业集群注册的区域。
成为托管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集群注册,是指以一个机构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登记,并由该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
由于很多小微企业在初创阶段,无力购买或租用独立的办公室场地,而且很多新兴行业如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网络服务行业等,主要经营活动在网络上进行,不需要独立的办公场地。在长沙高新区,这些公司可以作为集群企业和托管机构签订合同,由托管机构为集群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因此,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小微企业的创业成本。
下列机构可以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注册地在长沙市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企业代理服务行业满一年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成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园区孵化器或者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机构;以及其他具备托管服务能力的机构。
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住所面积需要在200平方米以上,而且拥有自主产权或者两年以上使用权,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与住所托管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工作条件。
推行集群注册,推进创业氛围
长沙市工商局介绍,此次企业集群注册试行办法是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推出,试点范围暂定在长沙高新区。
集群企业凭借托管机构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文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办理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集群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后加注“集群注册”字样。
其中,登记事项涉及《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所列事项的企业,从事生产加工业、旅馆业、餐饮服务业、旅行社、网吧、娱乐服务业等需要特定经营场所方能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是从事担保业、小额贷款业的企业,不得申请集群注册登记。
在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2015年,长沙高新区新发展企业1942户,其中登记在孵化器的企业占62%,大多数企业是与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相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长沙高新区推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旨在推进园区创新创业氛围、加速新型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