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云南省政府出台意见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2015
07/16
13:20

近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以园区转型升级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园区转型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动重点园区率先发展,支持重点园区引领发展。省级重点培育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五华科技产业园区等1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或有望达到千亿元以上的园区,使之成为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工业跨越发展的火车头。

园区转型目标确定

通过“十一五”“十二五”的快速发展,云南省现有工业园区132个,其中省级以上工业园区70个,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的82%。云南省制定了园区转型目标:即以2014年为基期,到2017年、2020年园区分别实现以下目标:

园区经济稳步增长。工业园区全部主营业务收入从2014年的11143亿元扩大到2017年的15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2020年全部主营业务收入达22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5500亿元以上。

优强园区不断递增。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园区达到35个;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园区达到10个、超百亿园区达到50个。

园区布局更趋合理。到2020年,各园区基本形成功能及产业定位明确、独具特色、创新发展的核心区、辐射区、示范区。形成以滇中产业聚集区为核心,以国家级园区为支撑,以沿边经济合作区为前沿,以各州、市工业园区为基础,层级清晰、类型多样的园区框架体系。

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导引领、关联配套、专业分工、协作发展、社会化服务的园区产业集群格局。立足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打造培育3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园区比重超过20%。

推动十大园区率先发展

推动重点园区率先发展。《意见》表示,着力支持重点园区引领发展。省级重点培育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五华科技产业园区、曲靖经开区等1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或有望达到千亿元以上的园区;州、市结合资源、市场、环境等条件,重点培育50个左右特色鲜明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园区。各重点园区要围绕发展目标,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主动转型,成为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工业跨越发展的火车头。

省级重点培育1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或有望达到千亿元以上的园区——

昆明高新区 昆明经开区

五华科技产业园区 曲靖经开区

红塔工业园区 楚雄工业园区

蒙自经开区 大理经开区

安宁工业园区 嵩明杨林经开区

“小管委会+大集团公司”运作

《意见》提出,实行园区管委会主任负责制。政府充分授权,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要求,管委会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推行聘任制和以岗定酬、按绩定酬的薪酬分配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避免园区管理行政化趋向。支持建立园区人员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打破身份界限,原正式在编行政事业人员身份可作档案身份,档案工资按政策及时套改。推动园区管理从单一行政管理向市场化、公司化管理转变。鼓励企业入股园区投资开发公司,按股本分享土地出让收益。采用“小管委会+大集团公司”的运作模式。赋予园区在其规划范围内土地收储及一级开发权,将土地资源资本化,注入投融资公司,增加股本金,提升其融资能力和造血功能。鼓励金融单位、大型企业(集团)、社会组织和其他投资机构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建立“园中园”。

禁止县区盲目规划建园区

“园区用地自供出之日起2年未建项目的,依法依规退出用地;禁止地质环境情况较差、土地资源稀缺,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县、市、区盲目规划建设园区。”《意见》强调,建立不符合园区发展主业和低质低效企业退出机制,加快“腾笼换鸟”步伐。通过泛珠三角合作、沪滇合作等,选择性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划出专门区域,打造独具特色的承接产业示范园区。

省内合作以州、市为主体,破除行政区划藩篱,着力推进不同行政区域间合作共建园区。鼓励欠发达地区,利用其用地指标到相对发达地区的园区进行合作开发,推进毗邻州、市、县、区合作建园,推动省内园区整合重组,尤其是在同一行政区和同一整体空间范围内多园区并存的,要加大重组力度,集中要素资源推进重点园区发展。

要求各地要制定园区配套产业专项规划,避免项目重复引进和建设,加快推进专业化、特色化园区建设。滇中经济圈园区要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产业,成为智力密集、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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