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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考核办法(试行)》出台
2015
07/16
11:10

《云南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考核办法(试行)》(下称“考核办法(试行)”)近日出台,《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从2015年起,建立园区季度考核制度,每季度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连续2年考核排名后10位的退出省级工业园区。

考核对象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含国家级开发区),分为国家级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省级园区纳入国家级开发区组考核)和省级工业园区两组。两组按照同一计分方法分别排序。

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核总得分由工业园区存量分、增量分及增速分3项构成。既考核园区存量,也考核园区增量贡献和增速变化。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考核每季度开展1次,考核结果发布信息通报。全年的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省级工业园区进退的重要依据。全年考核排名后10位的省级工业园区,列入黄色预警园区,连续2年考核排名后10位的退出省级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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