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改革、民生和创新事项,包括加快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工作指引和东莞市主要水库“库长制”实施方案、《东莞市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工作方案》、《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办法等事项。
改革创新
关键词1、集群注册
东莞全面推行集群注册登记模式
为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扶持新业态企业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东莞市将在全市推行集群注册登记模式,通过规范性文件确立集群注册登记形式、集群注册托管公司、集群企业的法律地位,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袁宝成充分肯定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和有关单位为此付出的努力。他强调,我市要继续加快商改步伐,继续将商改推向纵深,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商改前列,为全国、全省探索更多的商事登记改革经验。
据了解,2014年4月1日,我市以松山湖高新区为试点,率先启动电子商务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经过近一年试点已取得显著成果,共计吸引509家企业进驻集群注册平台,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渐具规模。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住所登记申报制规范化,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提出“一址多照”主要包含三种形式,即集群注册的托管企业、在商务楼宇将商务办公空间分隔成独立空间出租、在同一办公场所具有投资关系的关联公司。
《办法》提出,市场主体将面积较大的商务楼宇办公场所分隔为多个独立空间,并给每个独立空间编制不同编号对外出租,该独立空间可以作为承租企业的住所申请登记。
《办法》提出,下列情形之一,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住所(简称“一址多照”):同一地址登记的多个市场主体之间有投资关系;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申请住所登记时,应对上述情况予以说明。
关键词2、孵化器
力争到2020年孵化器超百家
加快建设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办法》,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全市孵化器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孵化器数量超过100家,孵化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孵化企业超过3000家。
袁宝成指出,扶持孵化器的创新举措要注重“度”的把控,扶持标准不能低,扶持内容要有特色。我市要在盘活“三旧”改造中建设孵化器,要做好孵化器建设主体、建设对象的选择,要加大力度推动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市财政将设立孵化器扶持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孵化器、孵化企业、孵化投融资机构、创业导师等。
孵化器登记、认定、复审和评定政策。适当降低孵化器在场地面积、人员学历等指标方面的要求,主要考察孵化器提供的服务内容。另外,《办法》增加了对孵化器的档次评定,从建筑面积、孵化企业(项目)、毕业企业(项目)、专业人员比例、孵化基金规模等维度将孵化器分成A, B, C三档。
据了解,孵化器的扶持政策主要分为三类:补贴类、奖励类和政策类。补贴类资助包括新增孵化面积后补贴、购买孵化服务后补贴、科技服务活动后补贴、学生创业后补贴、创业导师后补贴。奖励类资助包括:孵化器评定奖励、孵化器经营奖励、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孵化器孵化企业毕业落户奖励、孵化器毕业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类扶持包括孵化器用地指标扶持、孵化器产权分割扶持。
关键词3、服务外包
打造3-5个服务外包集聚基地
为做好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发展服务外包政策落地,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指导意见》、《东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东莞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3份文件。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3-5个特色鲜明的服务外包集聚基地,在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外包等领域形成辐射,云计算领域外包等新型服务外包业态初具成效,力争将我市打造成特色鲜明、辐射华南、影响全国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到2016年,全市服务外包合同金额达到100亿元,执行金额达到50亿元;到2020年,全市服务外包合同金额达到400亿元,执行金额达到200亿元。全市累计设立服务外包企业1000家以上,取得国际认证数150个以上,形成1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服务品牌;累计培育和引进各类服务外包人才5000人以上,培训服务外包人才15000人以上。
《暂行办法》主要从专项资金支持对象、范围和标准,统筹专项资金申报和拨付,资金监督等五方面明确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引进国内外著名的服务外包企业落户东莞,树立服务外包示范企业、服务外包重点培育企业、重点服务外包企业的引领作用等内容。
包括对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上一年度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奖励。对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金额分别达100万元(或以上)、500万元(或以上)、800万元(或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奖励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
民生事项
关键词1:污染治理
确保年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
为提高我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和污水进水浓度,着力修复污染严重的石马河、茅洲河等主要河流水系,着力改善松木山水库、同沙水库等饮用水源水库水质状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工作指引》和《东莞市主要水库“库长制”实施方案》(以下分别简称《行动计划》、《工作指引》、《“库长制”实施方案》。
《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年内各类主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市截污主干管网全面建成通水,石马河流域和水乡经济区35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基本完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松木山水库基本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水质得到初步改善。
力争到2017年,全市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形成体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进水的化学需氧量年平均浓度基本达到180毫克/升、氨氮年平均浓度基本达到18毫克/升,基本实现大小排污口全面截排,杜绝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涌水库,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河涌水库水质进一步改善,初步形成具有岭南水乡特色的健康水生态系统。
《“库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已划定水功能区的50座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跨界水库由对应集雨区范围的镇街(园区)行政首长分别担任“库长”,各自承担水库对应集雨区水污染治理责任,其余由属地镇街(园区)行政首长担任“库长”。
会议提出,严格执行我市产业政策,禁止在水库集雨区范围内新建和扩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洗水、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对不符合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要求、超标排污的污染企业,特别是重污染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加快淘汰进度。
关键词2:电梯安全
扫二维码就能投诉问题电梯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工作方案》,提出从今年7月起至年内,我市将进行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实现在用电梯检验标志二维码全覆盖,畅通和扩宽电梯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对电梯运行安全进行监督。
同时,实行电梯生产单位分级管理,通过差异化监管提高电梯制造、安装和维保质量。此外,我市将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的安全主体责任,并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引进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机制。
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市质监部门将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和属地政府,属地政府要作为重大隐患跟踪落实。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电梯举报投诉渠道,实现在用电梯检验标志二维码全覆盖,客观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状况及整改的建议,推动隐患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