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青岛出台新规盘活老工业区存量土地
2015
06/26
13:35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崔 武

本报讯 昨天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获悉,作为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关于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明确转型升级模式是《意见》的核心内容。按照新规,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既可以采取保留原工业用途,通过技改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也可以利用原有建筑物或经批准拆除原有建筑物后重新建设,转型为符合规划的服务业项目,并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人才公寓。针对不同的存量土地特点和转型升级要求,《意见》提出了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联合开发、政府主导开发三种转型升级开发模式,拓展了转型升级路径及方式。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转型升级的成本投入,为全市实施“三创”行动提供土地资源支撑,为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意产业、养老服务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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