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18〕1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泉州开发区创新提升,实现“底部起跳、晋位争先”,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开发区GDP达21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750亿元。初步建成产业发展高能级、对外开放高水平、幸福生活高指数、运行机制高效率、党的建设高活力的“五高”开发区,切实以高质量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精准作答“三个时代命题”,实现底部起跳、晋位争先,努力为“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推动扩区。积极向上沟通协调,争取开发区扩区工作取得实际进展,进一步拓展提升开发区的土地空间和项目承载力,大幅提升开发区的经济实力和规模体量。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推动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力促开发区平台更大、体制更优、发展更快、前景更好。
2.优化机构职能。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沟通协调,努力理顺区直部门单位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职能、权限、人员等关系,推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协同高效。积极向上争取设立一级金库,赋予开发区金库管理权限。
3.转变招商方式。继续探索招商公司企业化运作。借鉴厦门火炬高新区新机制活招商、产业链促招商、引才智帮招商等做法,结合开发区实际,对开发区的招商体制、机制进行提升,促进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真正实现企业化运作。
4.创新投融资体制。探索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强与省级或社会基金合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和项目建设。完善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体系,加快兼并重组、城市建设等专项子基金落地运作,引导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兼并重组等基金为实体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新三板”、海交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做强主业。
5.提升营商环境。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企业运营成本最低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行“瘦身型”审批、打造“不打烊”政府、实施“清单化”管理等,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质提速,为区内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区域评估等管理方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6.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对一些确需的特岗人员,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派遣制。探索对国有企业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更加合理的薪酬制度。探索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方案,把招商成果、企业服务、项目建设等纳入考核激励内容。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
1.提升利用外资规模质量。把吸收利用外资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任务,认真规划布局,对投资总额l亿美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等要素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推动区内实际利用外资在全市的占比逐年提升。发挥外资对产业提升的积极作用,引进资金与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高端人才相结合,促进外资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
2.拓展利用外资方式。采取公司化招商、基金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提高引资水平,重点做好2.5产业园、智能产业园、中意“两国双园”等平台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入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小的好项目、大项目。对社会引资者成功引进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外资项目,自项目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按外方实缴注册资本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外资投向新开放领域、外资并购项目、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新设台资企业等,财政按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提升对外贸易质量。引进贸易型企业和综合性外贸服务平台,做大进出口流量。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帮助企业“借船出海”突破贸易壁垒,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营运中心、出口产品“海外仓”、境外物流园区和贸易中转基地,搭建集群式“走出去”国际合作平台,支持企业在先进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重点突出国际间产业对接、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跨境金融、人才培养等,努力打造国际产能深度对接的先行区。
4.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紧抓中国意大利“两国双园”规划建设,加快启动一批务实合作项目,在清濛园区重点引进意大利工业设计、品牌孵化、人才培训等工业服务,在官桥园区重点合作建设智能机械装备产业园、汽车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争取将中意“两国双园”项目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库,对入驻中意(泉州)“两国双园”项目的意资项目,在场地使用、品牌推广、产业扶持、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税收等财政政策上给予支持和用地指标倾斜。引进或成立产业(专项)资金,开展中意产能合作,加快“两国双园”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设立意大利品牌技术转化中心、加工贸易采购中心,以及在意大利设立中意(泉州)两国双园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平台等。
(三)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纺织服装·福建泉州经济开发区),以特步供应商协同平台项目、九牧王品质性价比型供应链等为基础,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推动构建集总部研发、创意设计、品牌发布、高端定制、面辅料供应、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引进纺织鞋服、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支持企业建设新兴产业发展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与相关投资基金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银行信贷、证券市场、保险资金等作用,拓展发展产业集群的投融资渠道。鼓励区内企业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研发、采购先进设备、引进人才、国际化发展等。
2.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发展医疗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突出工业设计和多功能综合金融电商运营服务,引导工业设计、创新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5亿元以上,占全区GDP比重达20%以上,具备为园区工业发展乃至周边地区提供完善的产业发展服务能力。
3.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积极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局,以获评“绿色开发区”为契机和起点,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推动企业清洁化生产改造,循环化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度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利用。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经济发展质量、能源利用效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绿色制度等绿色发展指标考评。
4.推动发展数字经济。将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鼓励在区内实施一批数字技术基础攻关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一批数字经济研发机构,争取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领域重点实验室,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支持区内企业创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等。创新招商模式,大力推进数据招商、场景招商、平台招商,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大力引进数字经济龙头企业。
5.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局,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和奖励机制,每年择优遴选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培养、精准支持。瞄准智能装备、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电子信息、医药食品等新兴产业,大力引进项目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升级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一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增量部分,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一定的增加奖补。
(四)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
1.强化集约用地导向。探索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等,满足区内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探索建立工业用地效益产出考评机制,加强区内存量用地二次开发,推动新一轮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清理,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快速盘活企业闲置厂房土地,千方百计为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四高”项目腾出更多发展空间。鼓励新入区企业和土地使用权权属企业合作,经批准,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用以引进优质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对国家级开发区工业企业在符合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原有存量工业用地增加项目容积率至3.0,用于厂房等生产性用房建设;对增加项目容积率部分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免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完善人才政策保障。深入推进人才“港湾计划”,积极搭建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高标准、高品质建好2.5产业园“人才创业创新综合体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市级金融“人才之家”的辐射集聚作用,壮大金融专业人才队伍。扩大人才驿站“商家联盟”覆盖面,积极打造圣弗兰“创客中心”,优化人才生活环境,努力满足人才高质量生活需求。探索“量身定制”的人才引育政策,紧盯人才流动趋势和发展需求,实施并不断完善更具竞争力的专项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省、市级高层次人才最大限度的享受各级各类人才政策,争取市级对在我区工作的人才,在安居补助、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和子女就业等方面给予兜底保障。
3.促进就业创业。积极向上争取,提高区内企业培养重点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标准,鼓励区内企业建立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性津贴制度。通过政府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冠名培训班,积极引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猎头公司、人力资源中介等机构进驻开发区,加强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积极争取市级就国发〔2019〕11号文件提及的“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实物保障的在国家级经开区内就业或创业的人员,可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出台专门政策给予保障,并开辟专门通道。支持在区内工作的评定过省级(包括其他省份)高层次人才或其他地市级高层次人才,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就业创业、创新创业项目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