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激励办法》,加大园区新引进人才的扶持力度,规范补贴申报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新引进的对园区发展具有一定贡献的柔性人才,创新型技术、管理人才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工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入职时间需为2021年1月1日之后。
二、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由企业统一报送至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申报时间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即可申报,2021年度(兑现时限: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管委会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不全视同无效申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该企业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一)办法第三条
柔性人才综合补贴申报材料:1.申请表;2.申报人本人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合作协议、聘任证书、任职证明或其他证明符合柔性人才的书面材料等;3.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交通费用等凭证。
柔性人才周转住房申报材料:1.申请表;2.申报人本人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合作协议、聘任证书、任职证明或其它证明符合柔性人才的书面材料等;3.所在企业营业执照。
其中柔性人才周转住房入住需缴纳保证金,1000元/间,退宿经物业验房通过后立即返还。
(二)办法第四条
创新型技术、管理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材料:1.申请表;2.申报人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及相应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薪资证明、其他证明符合创新型技术、管理人才的书面材料等;3.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与企业签订的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本地社会保险证明等。
需提供完整年度薪资证明。
(三)办法第五条
人才公寓申报材料:1.申请表;2.申报人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1张及本人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其它能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书面材料等;3.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与企业签订的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
人才公寓入住需缴纳保证金,1000元/间,退宿后经物业验房通过后立即返还。
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申报材料:1.申请表;2.申报人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1张及本人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其它能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书面材料等;3.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与企业签订的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3个月及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安庆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等。
五、附则
(一)申报材料中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必要时应当出示原件。
(二)经审查,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无误的,管委会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新引进人才补贴申报单位须确保将补贴发放至个人,及时公示获得补贴的相关情况,同时要将公示情况和补贴发放情况报管委会备案。各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督和审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四)本实施细则由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