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冀政字[2015]31号),以更好地缓解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健全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充分利用、运营科学规范、担保再担保结合、融资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的发展格局,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支撑。到2017年,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控制在500家左右,资本金总量达到600亿元以上,形成300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能力。
《意见》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主要路径概括为“形成体系,规范行为,引导创新,完善机制、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多渠道筹集担保资本金,加快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做强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推进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突出担保主业,坚持合规经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为;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产品和业态创新、管理技术创新、开展信用担保;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为银(行业)担(保业)合作创造有利条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和风险比例分担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改进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各级政府每年安排风险补偿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抵(质)押登记,依法公开各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