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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出台“众创十二条”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2015
06/11
11:26

大连高新区作为海内外享誉盛名的高端人才聚集高地,新近出台的“众创十二条”再次为大众创新创业降低门槛,提供更优质服务。

据了解,这一人才新政秉承官助民办原则,最大化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从办公场地、创业服务、人才金融技术、孵化绩效奖励等四个方面对创新型孵化器和创业企业给予引导与支持。该政策将通过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建立完整孵化绩效奖励等实际举措,支持创新型孵化器的发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助力高新区汇聚众创空间发展的各类要素,充分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的创新创业聚集区优势,使高新区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想之地和首选之地,成为大连市创新创业高地。

“众创十二条”具体在办公场地方面,社会机构进驻园区指定场地建设创新型孵化器,第一、二年场地免费,第三年给予50%的租金补贴,三年内宽带接入及使用费用全免;社会机构利用自有场地建设创新型孵化器,连续三年给予50%场地补贴;符合条件进驻创新型孵化器的创新团队和创业者6个月工位免费,进入预孵化期的企业,1年房租减免。

创业服务方面,放宽经营场地限制,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组织非营利性质的创业路演等活动,给予40%的活动经费后补贴;进入“一站式创业服务大厅”办公的服务机构,享受免费办公工位,对优秀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年的奖励;创业导师服务满1年后,经推荐,给予孵化器每位导师3万元工作补贴。

据介绍,高新区还在人才金融技术和孵化绩效奖励方面,制定了完备的激励奖励措施。如对认定为高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给予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大连市级的给予20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诱人的激励机制将为这片创业热土带来更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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