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规模经开区由1家增加到2家以上
●形成“雁阵”型经开区体系
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陈艳 实习生 李宇轩)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陕西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创发展新优势,充分发挥经开区带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
《意见》提出,到2020年,省级以上经开区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由2014年的8.5%提高到10%以上,进出口总额占全省的比重由12.8%提高到15%以上,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由4.8%提高到7%以上,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规模经开区由1家增加到2家以上。
《意见》明确,力争经过4—5年努力,使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拥有省级经开区,选择一批特色鲜明的省级经开区,适时呈报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努力形成国家级经开区引领、省级经开区奋飞、省级以下园区跟进的“雁阵”型经开区体系;引导和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经开区聚集,提升园区公共创新平台;鼓励经开区积极探索“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着力构建特色品牌产业园,国家级经开区重点培育1—3个主导产业,省级经开区重点培育1个主导产业;支持陕西有实力的经开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企业联合创办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有色冶金、食品、纺织等领域的产业园;引领经开区从工业园区向产城融合跨越等。
在政策保障方面,陕西提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创新园区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鼓励国家级经开区推广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模式;资金方面重点支持经开区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整合、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超亿美元以上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国家级经开区可在所在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按城市批次用地形式单独组织报批。此外,陕西还将探索建立对发展水平长期滞后的省级以上经开区预警和末位淘汰机制,实现从升级到退出的全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