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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提速山西产业结构调整
2013
11/12
08:53

营改增不仅仅为企业带来减负,而且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服务业发展、打造服务型经济带来质变。我省执行税改短短三个月,从全省产业结构调整这一视角来看成效开始显现。

随着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打通,纳税人购买成本下降,提升了现代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截至10月31日,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4519户。新增户数较多的行业为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和交通运输业,分别增加1363户、915户和775户,分别占新增试点纳税人的30.16%、20.25%和17.15%。

再来看看减负,涉及试点服务的应纳增值税税款累计为3.22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为1.9亿元,占59.13%;小规模纳税人为1.32亿元,占40.87%。试点一般纳税人有623户实现减税,占试点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17.76%,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减少税收0.38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100%实现减税,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同样减少税收0.38亿元,税收减少尤为明显。

营改增试点对全省试点下游企业的税收产生了积极影响。8月至9月,全省试点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开票税额2.2亿元。其中,开给本省试点纳税人0.35万份,开票税额0.28亿元;开给本省非试点纳税人1.61万份,开票税额1.57亿元;开给外省市纳税人0.43万份,开票税额0.35亿元。全省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与营改增前抵扣范围相比,新增抵扣税额1.02亿元,享受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明显。

营改增试点启动以来运行情况良好,改革积极效应初步显现。截至10月底,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有2.33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0.35万户,占15.04%;小规模纳税人1.98万户,占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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