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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支持 “六特” 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措施
2023
03/23
12:33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加快推进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 “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 “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为目标,明确财政支持重点,强化财政扶持措施,推进 “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整合、重点保障。加强中央、自治区和市县现有政策资金统筹衔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上下联动的政策资金合力,重点保障 “六特”产业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基础性与引导性政策相结合,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同时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产业投入。

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种业发展和机械装备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推动全过程的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竞争激励、扶优扶强。坚持 “大干大支持,干得好优先支持”,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发挥企业示范带动效应。

坚持联农带农、促进增收。支持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让特色优势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 “绿色银行”。

三、支持重点

围绕推进 “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引导支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精深加工提升、品牌建设、绿色发展、产业融合等方面提档升级。

(一)支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支持特色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新获批国家级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奖补支持。支持打造西部种业基地,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品种选育攻关及良种推广,构建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育种体系和良种繁育体系深度融合,提升良种自主供应能力。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培育和保护地方特色种养殖优势品种。加强农机具研发与应用,提升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水平。

(二)支持生产基地扩规提档。以优化布局为基础部署产业链。支持扩大生产规模,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基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优先支持酿酒葡萄、枸杞、冷凉蔬菜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农业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保障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支持建设酿酒葡萄、枸杞示范基地和标准化基地,开展丰产高效示范园创建,改造提升低产低效基地和老旧日光温室,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支持发展规模养殖场,支持创建肉牛、滩羊标准化养殖示范县、示范村,加快畜禽散养户 “出户入场 (园)”,引导养殖场因地制宜升级改造,提升养殖规模化水平。支持推进智慧农业,提升特色产业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三)支持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以农产品加工为核心优化供应链。因地制宜支持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建设烘干、贮藏等设施,重点发展去杂、清洗、分级、包装、切分、干制等农产品初加工。鼓励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加工程度深、增值水平高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科技企业,挖掘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产业特色产品多种功能价值,积极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支持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支持在农产品产地建设仓储冷链保鲜设施和现代集配中心。

(四)支持培育扩大品牌影响力。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提升价值链。实施品牌强农行动,突出绿色、安全、优质,统筹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特别是大力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打响 “六特”产业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把 “枸杞之乡”、 “滩羊之乡”、 “高端奶之乡”的品牌擦得更靓。充分利用中国 (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枸杞产业博览会、宁夏品质中国行等宣传推介活动,鼓励建立和完善产销对接平台,支持在区内外建设名优特色农产品营销中心、专卖店、旗舰店和体验店,拓宽销售渠道,构建产品营销体系。支持 “六特”产业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和保护。

(五)支持产业绿色循环发展。优化酿酒葡萄、枸杞种植基地种植模式和技术规程,推广绿色种植模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推行绿色循环种养模式,支持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建立多渠道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合同订单等形式配套种植优质饲草,就地就近消纳养殖粪污,在养殖密集区探索建立畜禽粪污 “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机制;支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农业标准制修订、农产品检验检测、农产品追溯、数字平台建设等。支持建立品牌标准,规范品牌管理制度,加强品牌监管和保护,打造全国重要绿色食品基地。

(六)支持推动产业融合集聚发展。以三产融合为抓手拓展功能链。瞄准 “六特”产业全产业链开发,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为支撑,加强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提高产业集聚度和辐射带动能力,形成特色产业发展的集群。支持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以葡萄园、枸杞园、绿色菜园等基地为依托,促进与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融合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推动企业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鼓励与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构建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增收农民收入。

(七)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坚持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整合资源、聚焦优势,支持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级农业 (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奖补,推动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县 “四级”龙头企业梯队,引领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支持国企与民企通过股权投资形式合作发展。研究探索扶持政策,鼓励本地龙头企业到外省区市建设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公司。鼓励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和园区建设,提升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带动能力。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在境内外交易场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加大资本市场融资。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聚焦 “六特”产业发展

1. 充分利用中央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对标国家奶业振兴行动、畜禽健康养殖、种业发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实施,各产业主管部门要围绕自治区 “六特”产业发展目标,积极对接部委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2. 构建自治区特色产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支出方向,加强资金统筹,集中财力重点保障 “六特”产业发展,自治区财政投入突出 “两个倾斜”,即向特色产业倾斜、向重点企业倾斜。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 “六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3. 引导市县统筹整合资金聚焦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市、县 (区)发挥产业发展主体作用,加大特色产业投入力度。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筹整合资金的有关要求,引导市、县(区)围绕自治区 “六特”产业发展的重点,加大政策、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形成合力支持产业发展,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投入 “六特”产业政策。各县 (市、区)要充分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确保每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达到中央考核要求,确保每年用于 “六特”产业的资金不低于用于产业发展资金的50%。

(二)引入竞争评审机制,择优支持产业发展主体

4. 设立专项资金正向激励产业发展好的县区。自治区财政设立引导激励资金每年安排资金2亿元,通过考核奖励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好的县区。主要根据各地产业投入情况、当年任务完成情况、承担自治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产业发展重要指标等因素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县区分档奖励支持,奖补资金继续全部用于 “六特”产业发展。

5. 增加竞争性项目引领带动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抓项目、抓重点项目、以项目促产业发展。自治区安排的特色产业发展资金中适当增加竞争性项目,每年通过竞争评审方式安排的项目资金不低于产业发展资金的20%。自治区各产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厅,聚焦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短板弱项,以重点企业或重点县区为载体,谋划一批竞争性项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构建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产业发展联合体,完善从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到营销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延链增值、提质增效。

(三)优化财政金融政策,引导产业做大做强

6. 支持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将酿酒葡萄、枸杞、奶牛、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特色种养业品种,纳入中央及自治区保险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县 (市、区)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对成效显著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保险费40%的奖补。

7. 支持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模式,降低担保费用,为从事 “六特”产业的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符合规定的担保业务自治区给予1%—2%的保费补贴;支持再担保机构对符合规定的 “六特”产业担保免收再担保费,自治区给予0.5%的保费补贴。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在境内外交易场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自治区财政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发挥自治区农担公司对特色产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性和专注性优势,为经营主体发展 “六特”产业提供担保贷款。

8. 支持优化财政贴息政策。调整优化葡萄酒、枸杞等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发生的贷款,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财政贴息,适当延长贴息期限。对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的从事 “六特”产业的民营企业,自治区按发债额度每年给予2%的财政贴息。

9. 指导用好产业发展基金。调整现行支持 “六特”产业发展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运用产业基金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委托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规范管理和运作,加大对 “六特”产业的支持。发挥乡村振兴基金撬动作用,指导县(市、区)规范基金运作,完善和提高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综合运用 “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等措施,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 “六特”产业发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 (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 “六特”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支持措施,确保政策和资金发挥实效。产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产业扶持政策,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切实支持保障 “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 (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做好项目绩效评价,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发挥协会作用。注重发挥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产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产业协会建设,通过组建联合会等方式,加强全产业链联系沟通,发挥好服务、桥梁、自律职能。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 “三微一端”等多元化载体,准确解读政策内容和实施方向,指导用好各项支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 “六特”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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