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打造“亚洲锂都”战略决策,立足资源优势,依托机电产业基地和新坊锂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两大发展平台,最大限度地将我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一步壮大机电锂电产业,助推袁州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托袁州机电产业基地和新坊锂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加大锂矿资源掌控和综合开发利用力度,围绕产业链缺失环节和重大锂电项目开展重点招商,加速推进项目集聚、产业集群,将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全区强攻工业培育新增长极的产业重点推进,推动全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机电产业基地和新坊镇锂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为依托,充分利用世界最大的锂云母矿的独特资源优势,加大锂电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对锂电企业和相关产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形成锂矿原料—碳酸锂—锂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生产、经营及其关键材料和零部件生产与应用产业链,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锂电池新能源产业群。力争每年新签约锂电项目15个、开工10个、投产10个;到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6家,超5亿元企业4家,其中超10亿元3家;力争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的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资源管理,夯实产业基础
1.加强锂矿资源监管掌控。加大对新坊锂资源矿区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坚决从源头上杜绝资源外流;严格执行《宜春市锂矿资源整合收储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对全区锂矿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收储整合,确保全区氧化锂含量达到选矿价值矿山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管控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国土资源分局、林业局、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新坊镇)
2.提升锂云母选矿技术。加强对金辉再生资源、磊鑫矿业、泰昌矿业等选矿企业的技术指导,推动选矿企业改造升级,提高选矿技术水平,力争锂云母精矿氧化锂综合回收率达到80%以上,并随着碳酸锂生产规模的扩大,逐步规划配套建立相应的锂云母选矿企业;加大锂云母精矿收储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好锂矿资源。(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发改委、区科技局、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新坊镇)
3.扩大碳酸锂生产规模。改进生产工艺和提炼技术,推动银锂新能源等企业扩大规模,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环保水平;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提升资源利用率。对落户机电产业基地的碳酸锂和锂电池主要材料生产企业,优先供应锂云母和电池级碳酸锂,最大限度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力争到2019年,我区碳酸锂年产能达到3.3万吨,形成碳酸锂生产基地并获批“中国锂电新能源产业园”。(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科技局、区发改委、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新坊镇)
(二)突出招强选优,做强产业链条
1.强化宣传推介。积极参加全市举办的锂电专题招商推介会,及业内论坛、会展、研讨会等专业招商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推介我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发布招商项目和业内动态信息,进一步打响“亚洲锂都”品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工信委、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抓实产业招商。科学合理制定锂电新能源产业招商方案,按照产业链发展方向,认真梳理国内外锂电新能源重点企业,组织专业队伍开展针对性招商;严格落实招商奖励政策,对完成锂电招商任务的区直单位,及时兑现奖励;重点抓好有意向、已签约未开工项目的跟踪推进,力争每年新签约锂电新能源项目开工率达到60%以上。基本形成矿山开发——工业原料生产——锂电池主要材料生产——锂电池及其设备制造——新能源车及锂电应用产品的产业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3.实施重点突破。以产业链配套为基础,以引进龙头企业为方向,围绕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重点针对正极材料、锂电新能源等项目开展招商,大力推进江特电机新能源汽车电机项目的发展;充分抓住国家和省里大力支持新能源车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引进锂电新能源车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委、区发改委、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三)突出企业帮扶,推动快速发展
1.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关联度高、附加值高和投资强度大的重大项目。在全区优选一批发展前景广、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锂电新能源企业,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实施区领导及部门挂点帮扶机制,实行“一个区领导挂点一家、一个部门帮扶一家重点锂电新能源企业和项目”的一对一帮扶机制,重点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科学引导,加强上下游企业的纵向合作,形成企业间协作紧密、产业链完整、服务体系健全的产业集群。到2019年,力争全区每年新增纳税1000万元以上锂电新能源企业1-2家,总数达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信委、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
2.做大龙头企业。加大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力度,鼓励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投资合作、上市融资等方式,发展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导产品优势明显、关联带动作用突出的锂电新能源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好江特电机、银锂新能源等锂电企业。到2019年,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10亿元的锂电新能源企业3家,并形成一批亿元以上的大企业群体。(责任单位:区工信委、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
3.注重产品应用。按照《2016—2020年江西省新能源车示范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区锂电新能源车生产、研发、采购、推广应用等环节的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我区锂电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锂电产品交易市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支持锂电池企业向铁塔、移动通讯、电力等储能电池领域拓展。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快速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发改委、区科技局、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
(四)突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人才技术平台。鼓励引进一批博士、教授(高工)、管理人才及学科带头人等高端专业人才。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加快培养一批专业性锂电新能源技术和技能型人才,着力引进一批成长性好的高科技项目,充实和完善锂电人才和技术项目库,为锂电新能源企业提供有效的高端人才和技术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委、区人社局、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
2.研发检测平台。组织和引导企业建立科研院所和产业联盟,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制约。依托现有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锂电领域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合作,开展一批重要课题项目攻关和技术推广,打造功能齐全的创新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委、区发改委、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
3.资金保障平台。创新信贷模式,加大“银园保”“财园信贷通”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结合国家对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扶持政策,引入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设立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基金5亿元以上,重点支持我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作为支持锂电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产业推进、产业扶持及平台建设等。(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委、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区国投集团)
4.交流交易平台。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搭建交流平台,推进深度战略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合作推进平台。每年组织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企业家来宜讲课、交流,加强本地企业与外界的联络。大力引进有实力的互联网企业,推广(互联网+)模式,搭建网络交易和信息发布平台,整合发布产业、市场需求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商务局、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和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区工信委、国土资源分局、林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发改委、环保局、新坊镇、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金融办、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医药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区工信委。加强锂电新能源产业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的统筹协调和落实,高位高效推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帮助企业发展壮大。
2.强化调度协调。对锂电新能源项目招商、落地和帮扶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进度慢、问题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
3.协同推进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合力推进全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区工信委要抓好有关锂电新能源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区发改委5月底前完成《袁州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各乡镇街道、机电产业机电管委会要组建精干力量抓好锂电企业的落地帮扶,培养龙头企业;发改、科技和工信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财政、税务部门提供财税支持;金融服务部门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