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瑞金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
2022
10/10
15:12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赣州市政府稳住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特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惠企纾困提档

1.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进度。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全面建立留抵退税企业台账。加快办理速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微型、小型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中型、大型企业的存量留抵退税额退还。对留抵退税资金实行单独测算、单独调拨,保障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2.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常态化组织产融对接。引导银行加大对水利、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力争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引导商业银行运用支持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加快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和项目库,以更大投放力度、更低利率水平支持相关领域信贷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完善融资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贷手续,加快放贷速度。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开展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不盲目抽贷、压贷或断贷。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进一步放大融资担保效能。支持市振兴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中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8%。积极开展银政保担业务合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优化保单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合作业务流程,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货物、服务项目由6%—10%提高至10%—20%;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5.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已出台的国有房屋减免房租政策8月底前落实到位,划为疫情防控区、管控区的,享受中高风险地区房租减免政策。对于转租、分租房屋的,严禁层层克扣,减租政策必须全部传导至实际承租人。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与承租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减免房租,共渡难关。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6.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落实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7.降低企业用地成本。2022年出让的房地产商住用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在成交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30%,3个月内缴纳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60%,余款在成交后6个月内缴清。余款未缴清前按规定可正常办理项目报建和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取。简化土地使用权有偿处置流程,对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8.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不见面开标”,全年电子化交易率达97%,“不见面开标”占比提高到75%以上,拓展远程异地评标。

9.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于2022年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原则上还款计划不得超过60天,拖欠金额特别大的清偿计划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跨年;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二、项目建设提速

10.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聚力打好“项目大会战”,用好赣州市重大项目调度指挥云平台,强化用地、用林、用能、用工等要素保障,加快22个省大中型、176个“八大行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支流治理及中小河流治理。配合做好瑞梅铁路开工建设工作,推动景鹰瑞铁路纳入国家新一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完成瑞金机场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推动G319瑞金至兴国改线工程等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提升乡村公路等级,完成四好农村公路建设215.7公里。加快瑞金市抽水蓄能白竹电站前期工作。建成瑞金竹岗110千伏变电站。

11.加大力度争资争项。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抓好“1+N+X”政策体系落实,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争取一批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积极争取省、赣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成果转化、农产品供应链、县域商业建设、冷链物流等领域项目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资源),推动形成存量资产(资源)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12.加快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专项债项目实际支出进度情况实行清单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及时预警惩戒,确保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抢抓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机遇,推动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支持专项债券项目合规实施配套融资。

13.持续推进招大引强。围绕我市电子电气及材料首位产业、红色文创制造、食品医药特色产业、轻工纺织、新型建材、文化旅游等产业,办好“三企入赣”“三请三回”等招商活动,力争全年引进“5020”项目3个以上,引进世界500强、国内200强、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

四、消费活力提升

14.扩大商贸消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万合广场、京里街、文化艺术中心等商业街区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硕丰中心商贸综合体项目建设,大力招引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繁荣发展夜经济。市本级增发100万元低门槛、广覆盖的消费券。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抢抓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行动等政策机遇,办好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开展汽车展览展销和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下乡行动。

15.鼓励文旅消费。全力推进旅游名县建设,推动创建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取得实质性进展。鼓励原创音乐剧《闪闪的红星》全国巡演和驻场演出。激活旅游消费市场,7月1日—12月31日,全国学生、退役军人、教师、医护人员持相关证件,享受全市国有4A级及以上景区免大门票政策。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开展研学活动。对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台以上自驾车来瑞金旅游,游览我市4A级以上收费景区2个以上,入住星级宾馆,且自驾人数不少于100人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0.5万元(单个旅行社全年该项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从市外组织40座以上旅游大巴来瑞金旅游,游览我市4A级以上收费景区2个以上,入住星级宾馆,且购票人数不少40人的,一次性奖励旅行社800元/辆(单个旅行社全年该项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组织开行单次300人以上的旅游专列,行程安排我市4A级以上收费景区2个以上,并在我市境内住宿1晚以上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1万元(单个旅行社全年该项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一次性组织50人次以上来瑞金接受红色教育培训,入住2晚三星级以上宾馆,上一堂专题课、两堂现场教学课,一次性奖励红培机构1000元(单个红培机构全年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以上引客入瑞奖励全年共安排资金30万元,按组团入瑞时间顺序排名对组织单位进行奖励。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政策至2023年3月31日。

16.促进新型消费。积极发展电商、直播等线上消费,鼓励开展“赣品网上行”系列网络营销活动,推动农特产品出村上行。大力发展会展消费,由国内外专业会议服务公司、知名展览公司、央企、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举办,经会展主管部门备案,且采取市场化运作、场地租赁天数3天及以上、展览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的展会,在原有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补贴5万元;对新增引进面积超1万平方米的全国性展会,给予引进单位单个展会招揽奖励10万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新增公用专用充电桩30根以上,对2022年度建成运营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国产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每千瓦补贴16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80元。以上补贴由主管部门配合企业向赣州申报。

四、保通保畅提效

17.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定期召开产业链链长会议,着力解决产业链断点、堵点、难点问题。用好赣州工业产品信息平台,举办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对接会和工程项目采购对接会,支持企业建立长期产业协作关系。鼓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选用本地钢铁、水泥和装配式预制构件等建材产品,降低建材生产企业库存。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市财政对“一主两特”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的规上工业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18.支持企业满产达产。定期召开政企圆桌会议,持续开展企业特派员大走访活动,支持企业满员上岗、满负荷生产。落实惠企稳岗保运行周监测调度机制,强化企业用电、税收、货运、用工等指标监测调度,帮助一周不用电、一月不开票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加快8个年内计划投产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进度,全年新建投产入规企业10家以上。

19.畅通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发挥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优化公路服务保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通行效率。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只需落实扫码、测温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有本土疫情县(市、区)的货车司乘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以及正常体温的予以放行,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措施;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采样+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20.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升瑞金国际陆港平台功能,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增开瑞金至深圳盐田港、蛇口港口双向铁海联运班列,加密与厦门、深圳等合作城市班列开行频次,力争2022年瑞金国际陆港吞吐量达4000标箱,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加快市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设以经开区物流港、赣闽商贸物流园为龙头的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城乡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建设的农产品冷链设施进行补助,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开展铁路市场改革综合试点,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推动拖车等服务企业费用适度下降。

21.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设海外仓、开展国际资质认证、出口转内销,扩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覆盖面,加强与RCEP国家合作交流和贸易往来。支持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全年跨境电商进出口突破100万单。深化与海外社团、协会交流合作,设立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专班,搭建贸易投资促进平台,支持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及现代服务等领域。

五、双“一号工程”提能

22.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力争全年新建5G基站200个,上云企业达200家,5G终端用户突破20万户。开展数字经济专题招商会,力争全年引进2000万元以上数字经济项目5个。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出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统筹谋划“赣服通”“赣政通”“智慧城市”“智慧旅游”等场景建设,着力打造独具特色“全景瑞金”。

23.优化升级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对标湾区提升行动,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市县同权”、数字政务“一网通办”改革,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基本构建“市县一体”的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腐败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项治理“小鬼难缠”“中梗阻”等营商环境领域作风不实问题。加快“新官不理旧账”等营商环境诉求问题化解,一般纠纷问题于6月底前达成一致意见,重大复杂纠纷问题于8月底前形成初步方案,争取上半年收集的问题线索在年内全部解决。

六、就业民生提质

24.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纳入缓缴范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企业在缓缴工伤保险费时,同步实施缓缴补充工伤保险费。

25.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鼓励企业在疫情影响期间开展职工培训。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6.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配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用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经开区企业进入省内高校现场招聘。对经开区企业新招录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长一年偿还。对在我市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7.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发挥好就业服务网络作用,强化园区企业与农民工就业供需对接,8月底前举办线上线下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30场。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开通发布家政、电商等灵活用工线上渠道。市内重大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工业园区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

28.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用好产业、就业、防贫保险等帮扶举措,分类精准帮扶,稳定消除风险。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帮扶车间或园区企业等用工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6月底前开发或转设不少于227个疫情防控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兜底保障,做好低保、特困人员等对象提标提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落实低保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应兜尽兜。

29.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将新市民、返乡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范围,对正常经营、贷款到期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人员,以“无还本续贷”或担保基金垫付方式为其提供续贷应急帮扶;对今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涉及其他群体的,适当予以免除,免除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等进行补贴;对评选认定为市本级(县级)、赣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每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30.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年完成189个村点“七整一管护”建设。从采砂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水源、输水干渠等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蔬菜、水果、畜禽等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布局建设一批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美丽生态路建设41.66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4公里、危桥改造4座目标任务基础上,力争再完成一批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

31.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水平。办好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提高民生品质行动,力争12月底前实现城东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项目、区域性养老院、应急训练教育拓展基地项目、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展馆项目等25个以上项目竣工,加快中央红军长征决策和出发重点展示园、城乡学校续建及周边道路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楼项目、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等30个以上项目建设。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按规定及时为低保、特困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

七、安全稳定提标

32.全力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2.2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9.25万吨以上。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好稻谷最低收购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农资农技供应保障,抓好农产品生产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主要农产品产得出、供得上、不脱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快城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加强燃气管网、电力管线安全巡查,确保迎峰度夏(冬)能源供应安全稳定。

33.促进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一城一策”,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其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租赁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年。引导商业银行下调首套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至最低标准,科学适度下调房贷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对信誉度好且没有资金风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项目预售资金重点部分监管比例继续按15%执行。

34.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优化跨区流动防控举措,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之间人员(含学生)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不得赋“灰码”“黄码”,不得实行隔离管控,只需落实扫码、测温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流动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推动公共场所全面开放,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全面取消对复商复市的不合理限制,推动全面有序开放各类景区景点、餐饮酒店、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35.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做好厂矿企业地质灾害点、房屋安全排查以及安全度汛等工作,坚决防范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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