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
2022
05/16
19: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构建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工业跨越式发展,全面推进长春国际汽车城建设,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提升工业规模实力

1.对辖区内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辖区内年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2.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通过贴息、补助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后补助。

3.对于一季度工业企业比去年同期工业产值净增3000万以上的,给予企业经营团队奖励10万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2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

4.对兼并重组国内外先进企业,并在我区投资建厂或提质扩能的,按照兼并重组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加大支持力度。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5.汽开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自贷款发放起,每年按年利息50%予以贴息支持,单户企业每年贴息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限不超过5年。

6.对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电空调、电刹车、电助力项目,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新基建项目,人工智能项目,汽车电子项目,汽车精密工装等高精尖项目,按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三、促进智能绿色发展

7.加快推进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进工业机器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对于企业新建的智能工厂(车间),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现有的工厂(车间)进行智能化改造,按照改造投资总额的1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8.对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四、附则

9.本政策适用于市场准入、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汽开区的项目、企业、机构。

10.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认定依据上一年度《财富》杂志排行榜。

11.符合本政策扶持条件又满足汽开区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未涉及内容以上级政策为准。本政策不支持与“六个回归”政策冲突和重叠的内容。

12.本政策由汽开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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