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辽宁省抚顺望花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试行)
2022
03/23
14:17

为全力支持望花经济开发区发展,理顺望花区与望花经济开发区财政分配关系,按照《辽宁省开发区条例》及省级经济开发区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国家现行财税政策,结合望花经济开发区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起,在望花经济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一、基本原则

望花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与抚顺市对望花区财政管理体制相衔接;坚持财权与事权相一致;在进一步明确望花区与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努力支持开发区经济建设,充分调动开发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分级决策、分级负责、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具体内容

(一)收支范围核定

1.收入范围核定。区域范围:市政府批准的望花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即:望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27.55平方公里——东起望花区与新抚区交界处,西至沈抚新区,南起规划南环铁路,北至抚顺热电厂铁路和杨柏河。具体区域:原演武街道全境;盘南和盘北两个社区;塔峪镇的五老、汪良、程家、和平、塔峪、塔鲜六个自然村。税源范围:在望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区域范围内,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等收入为开发区固有税源;新体制实施后,开发区辖区内新落户企业、市外引进的总部企业、“飞地经济”落户企业和在开发区管理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外来施工企业等缴纳的税收纳入开发区收入范围;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和其他相关收入全部留给开发区。

2.支出核定范围。开发区财政主要承担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组成部门人员工资、运转等所需经费及经济发展相关支出。

(二)收支基数核定

1.收入基数:以2019年为基期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下,辖区内企业实现的入区级税收收入及相关补助作为开发区的收入基数。

2.支出基数:以2019年为基期年,按照开发区的工资性支出、基本运行支出、常规项目支出以及开发区一级财政试运行后的上解支出和相关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确定开发区支出基数;新体制运行后,开发区支出基数根据开发区增支变化及运行情况每年度进行适当调整;鉴于开发区处于起步阶段,在开发区新财政体制试运行后,超出核定基数范围的项目支出,作为区政府补助开发区的建设发展资金,由开发区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开发区对区级财政上解基数的核定

市级增量返还与开发区本级收入总量大于开发区核定支出基数部分,扣除区政府特殊批复支出事项资金额度,年底结算预留国库风险保障金后,上解区财政;市级增量返还部分额度大于开发区支出核定基数后,增量返还部分全额留给开发区,其他收入部分,除总部企业、“飞地经济”落户企业等区政府与开发区特殊分成约定外,全额上解区级财政;开发区对区级财政上解基数根据收入规模变化和体制性变化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四)开发区土地收益核定

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收益向市政府积极争取,用于开发区建设。

(五)其他事项核定

对区域内新引进落地的“总部经济”项目、“飞地经济”项目和一些特殊企业或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由区政府研究确定;开发区内企业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仍作为区级收入,由区财政统一安排;在开发区管理区域内原属于塔峪镇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缴纳的税收,由区财政每季度根据镇本级税收收入形成的财力进行全额补助。

三、配套政策措施

(一)建立开发区税收征管体系

区税务局在开发区设立开发区税务机构,负责开发区内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

(二)组建开发区财政管理部门

承担财政职责,履行财政职能。按照分级预算要求,开发区财政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全区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报区财政局汇编全区预算;开发区财政按规定,向区财政报送有关报表和年度决算等资料;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开发区自行偿还各类债务和兑现优惠政策,同时要切实加强财政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债务风险;开发区按相关要求接受市、区审计监督及其他经济运行监管。

(三)设立开发区金库

建立乡级金库,负责开发区范围内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开发区金库资金留解比例按市对望花区确定的留解比例执行,对开发区财政管理部门负责。

(四)试行时限

开发区财政体制运行从2020年7月1日起试行,暂定5年期,即:2020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开发区新财政体制试运行期间,市级增量返还事项由市财政予以确认。

(五)其他附则

本意见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