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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条措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发展
2020
03/01
14:05

原标题:河北十条措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发展

为完成今年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日前,河北省出台十条具体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省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设“高企空中课堂”,组织专家以直播、幕课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免费网络培训。根据当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新问题,研究制定企业培训教材,通过“空中课堂”有序开展政策解读。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和申报工作,对所有申报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以“不见面”方式开展指导,针对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根据服务绩效予以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河北省将加强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学预判疫情后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超前布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产业化前景好、带动性强的研发项目,今年省级科技计划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中给予1000万元以内的资金支持。安排2.1亿元省财政科技资金,对去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性补助。加快创新券审核进度,实行在线式申领、一站式兑付,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创新券支持。同时,引导和鼓励全省172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减免疫情期间入驻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省科技厅将用房租金减免情况纳入2020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重要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财政补助。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也要视财力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河北省还将着力提高园区服务能力,指导各高新区根据疫情科学防控需要,制定和完善智慧园区建设方案,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在高新区的广泛应用。设立高新区专项资金,支持高新区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平台化服务功能,针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需求,提供全方位、低成本精准服务,降低疫情期间企业的运行成本。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增设疫情防控效果加分项,对综合排位靠前、进位幅度较大的高新区予以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

此外,在提高审批效能、提供便利化服务等方面,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报备等主要业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零跑腿”的线上操作。开辟应急攻关项目绿色通道,随时申报、随时受理。(记者王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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