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9月21日电(记者高皓亮)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明确,鼓励政府依法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的开发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
条例提出,开发区管理机构可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在债务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多样化的融资模式。
条例还要求,开发区应当统筹地上地下有序开发,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共建共享。同时,鼓励开发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