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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开发区出台62条实施意见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2019
03/26
14:38

央广网漳州3月26日消息(记者 吕叶松)近日,福建漳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赴海峡两岸影视基地等单位,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台企活动。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漳州开发区于3月初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在开发区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

该意见融合了此前厦门、漳州、莆田等地方出台的政策,又进一步强调了影视、创新创业等方面特色,包括深化经贸合作、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胞实习学习就业创业以及台胞居住生活四大方面共62条,以依托开发区良好山海资源,形成产业聚集,促进漳州开发区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其中,深化经贸合作方面共提出了26条意见,主要涉及产业、土地、金融等方面;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共提出了8条意见,主要涉及文化、影视、文创、对台交流等方面;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方面共提出了16条意见,主要涉及台胞教育、实习研习、对台合作办学、青年创业就业等方面;在关于居住生活方面本方面共提出了12条意见,主要涉及台胞住房、就医、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

海峡两岸影视基地总监李长发认为,这62条实施意见不仅有利于该区域的台资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助推台资企业在大陆扎根发展,也有利于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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