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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 95项审批将改革
2018
03/30
08:32

原标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试点告知承诺制

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等4项审批取消,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22种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等33项审批明确审查要求和时限,推广网上办理、并联审批……日前,《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将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改革试点,本市95项审批将分别采取取消、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5种改革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

中关村、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95项审批改革

“证”和“照”作为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证”即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自从本市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工商登记涉及的前置许可事项大部分调整为后置,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照难”的问题。但是,“照”后面的各种“证”仍然较多,导致企业虽然成立了,却无法开展经营,成为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痛点”之一。

本轮“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许可,方便企业办事。此次新出台的《方案》中,共涉及95项审批的改革。改革试点范围,包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含一区十六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等市场主体,试点期将至2018年12月21日止。

在清理规范许可方面,《方案》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再审批

据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95项审批事项的改革,按照五类方式来进行。第一类,直接取消审批4项。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不再进行审批,包括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发布药品广告批准、备案(限该事项中“药品广告异地备案”的情形),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限该事项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的情形),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第二类,由审批改为备案1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政许可,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事项进行核准或许可。

第三类,实行告知承诺制22项。由审批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

第四类,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3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将公开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确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设立娱乐场所审批、旅行社设立许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

最后一类,加强市场准入管理35项。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事项,将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设立电影发行单位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许可等。

本市将建立审批诚信档案制度

在取消审批或改革审批方式的同时,《方案》提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据了解,对于取消审批或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将由市级部门统一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方案》提出,建立审批诚信档案制度,依据监管对象的日常经营活动、信用评价信息等诚信情况,将监管对象分为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和惩戒机制。另外,还将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根据《方案》,“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将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都将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记者 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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