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促进工业扩投资稳增长 列入范围的区市获补助
近日,《关于促进工业扩投资稳增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今后全区将全面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完善工业投资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工业投资扩量提质,加快推进广西新型工业化。
《意见》提出,要开展工业投资年度评价,并择优确定激励单位。其中,列入激励范围的设区市、县(市、区)、产业园区应同时具备年度工业投资评价优秀,即评分排位为设区市前3名,县(市、区)前10名、产业园区前10名;完成评价年度自治区或设区市下达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目标任务;完成评价年度自治区或设区市下达年度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本辖区评价年度没有因发生较大工业安全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产品质量事件、土地闲置等违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定问题被依法处理等条件。
根据《意见》,工业投资激励措施将分为给予一次性补助、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重点工业项目、优先安排项目扶持、优先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协调项目产能置换指标、优先保障环境总量指标、优先调整安排专项资金、优先推荐引导基金支持、支持优先申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债券申报、支持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工业产品市场开拓、优先支持园区建设、优先支持试点示范、给予绩效考评加分等多种奖励方式。
广西将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中安排一次性补助,用于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工业招商、重大规划编制等。列入激励范围的设区市补助120万元,列入激励范围的县(市、区)、产业园区补助80万元。针对创新平台,广西将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000万元。(记者 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