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大幅度放宽制造业、服务业、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其中,金融、电信、互联网等敏感行业的开放将在自贸区开展压力测试,进而推广至全国。
在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方面,中国正在酝酿一揽子新政。
1月6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表示,包含20条举措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将在近期正式发布,这些措施已在上月底通过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审议。
在2016年中国利用外资规模增速明显放缓、国际社会对资本争夺加剧的背景下,中国将大幅度放宽制造业、服务业、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其中,金融、电信、互联网等敏感行业的开放将在自贸区开展压力测试,进而推广至全国。
中国将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王受文强调,中国政府控制资本外流的措施主要是针对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不影响外资在华经营活动的增资减资和利润汇出。
敏感领域开放将在自贸区开展压力测试
王受文透露,2016年全年,中国利用外资的规模预计和2015年持平。相比于2015年6.4%的同比增速,去年中国吸引外资出现了明显的放缓。
随着生产要素成本优势的减弱、周边国家纷纷出台引资优惠造成的竞争加剧,加上发达国家鼓励制造业回流,中国利用外资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若干措施》通过了国常会的审议。“总共包括20条吸引外资的措施,把以前限制的领域放开、放宽或推动有序的开放,以前外资没有机会进入的领域,未来将有机会进入。”王受文说。
《若干措施》指出,将通过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幅度放宽制造业、服务业、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摩托车、燃料乙醇、油脂等领域外资的准入限制;采矿业进一步放宽页岩油、油砂等非常规油气的外资准入的限制。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在吹风会上表示,和以前侧重于制造业开放不同的是,即将公布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服务业的开放力度。
“措施里讲到14个领域要加强开放力度,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李国说。
商务部与发改委去年底对2015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新的《目录》将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条,这涉及不少敏感行业的开放。
王受文表示,《若干措施》中一些敏感行业的开放涉及已进入深水区的改革,要确保既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又要守住安全底线,确保风险可控。
那么如何做到两者的平衡?王受文表示,在敏感领域开放过程中,将先放到自贸试验区里进行压力测试,如果放宽准入后,效果良好同时风险可控,那么将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如果风险不可控,或者开放会影响到国家安全,则会在试验之后缓一段时间再考虑复制推广,或是再做一些政策调整。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中国利用外资可能从引资、用资、留资三方面着手。
引资上进一步扩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11个自贸试验区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经验;用资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政策优惠措施,将同等适用于内外资企业,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留资上需要更多地从改善投资运营环境着手,降低成本,保障公平竞争的氛围。
资本外流管控仅针对短期投机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是《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白明认为,这并非过去单一的针对外资企业的减免税费,未来将更为多元化地推进这项工作,包括降低制度性成本,完善各项软硬环境,为外资、民资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等。
《若干措施》强调,政府采购将平等对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支持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上市、发债;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此前外资企业在华因政策优惠而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已经不再。李国表示,以前外资有外资的优惠,内资有内资的优惠,两者不相通,现在外资的优惠没有了,内资的优惠也要适用到外资企业,这样有利于内外资的公平竞争。他不赞同外资超国民待遇的消失就是中国投资环境的恶化。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联合表态将加强对外投资监管。有外资企业担忧,海外投资政策的收紧可能使其在华投资回报难以汇出。
王受文表示,中国政府为了控制资本外流采取的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对于合法经营、合法汇出收入的外资企业没有影响。”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所长郝红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监管层面关于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并没改变,所谓“政策收紧”主要着眼于控制项目经营风险与金融风险。
“监管层面一方面关注非理性投资的经营风险,主要是房地产、酒店、文化娱乐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以及大额的非主业投资倾向,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经验少,商务部等部门在项目上加强监管主要是为了控制经营风险。”
郝红梅说,“另一方面,王部长提到的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主要是控制金融风险的考虑,这方面主要由央行与外管局负责。”
此外,《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