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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不投资实业的创投企业 将建立清查清退制度
2016
10/13
17:52

央广网北京10月13日消息(记者丁玲娜)为了鼓励创业投资,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政策中有哪些实招和硬招?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1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做了解读。值得关注的是,对不投资实业的创投企业,将建立清查清退制度。

赵辰昕表示,《若干意见》针对目前创业投资面临的突出问题确实提出了很多新招和硬招,摆在第一位的就是明确了服务实体的原则,如果创投企业不做实业,将有可能被清查。

赵辰昕:“引导创业投资企业以实体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为导向的投资估值机制。对不进行实业投资,从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助推投资泡沫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将建立清查清退制度。”

此外,还将健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在税收政策方面,将有灵活的政策予以优惠。

赵辰昕:“明确提出坚持税收中性、税收公平原则,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统筹研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

就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国有创业投资”问题,赵辰昕提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新政,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将获得政策支持。

赵辰昕:“《若干意见》首次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探索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探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为创业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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