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经济开发区是1991年设立、2006年经国家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2010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开发区整合城区另外两个省级开发区(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仙桃工业园),组成新的正县级省级开发区。经过20年的建设和发展,仙桃开发区已经成为湖北汉江流域重要经济增长点、外向型经济的密集区和县域开发区的排头兵。
仙桃开发区区位优势明显,东临武汉,西望荆州,南枕长江,北依汉水。开发区产业基础雄厚,形成了食品加工、无纺布卫材、机械电子、医药化工和纺织服装五大产业集群,2012年,开发区拥有规模以上企业2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0家,外商投资企业42家。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24亿元,招商引资总额为102.7亿元,施工项目103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7个,新开工项目34个,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51亿元,税收收入11.88亿元。开发区始终坚持“招商引资谋发展,科技创新增实力”的发展思路和致力于发展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和规模显著提升。“十一五”以来,仙桃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增速达30﹪以上。特别是国家批准的“1+8”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和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立,为开发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仙桃开发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目前,仙桃经济开发区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正全力申报国 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仙桃市开发区整合发展规划
按照武汉城市圈建设总体规划中把仙桃定位为五个大城市、六大综合物流基地和四大区域性商贸次中心之一的发展定位,我市从2007年开始,举全市之力开发建设南城新区,力求将其建设成为“跨越发展的大平台、集约节约的实验区、以城带乡的统筹区、科学发展的实践区、和谐仙桃的先行区”。 随着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步伐的加快,仙桃经济开发区、仙桃工业园、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分属三个城区办事处管理的现有体制在推进统一对外招商、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的弊端开始逐步显现,需要通过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拉开南城新区基本骨架,实现三个省级工业园区和食品工业园的整体对接,从而形成城市的南北对接、东西贯通,使小园变大园、园区变城区。
一、编制仙桃市开发区整合规划的背景
(1)区域一体化发展与城市间竞争的挑战
“武汉1+8城市圈”战略的施行以及仙桃融入城市圈步伐日益加快,特别是“两型社会”的获批,仙桃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区域一体化进程将不断加速。
目前武汉城市圈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是一个为构筑更高的平台而激烈重组的时期,这是包括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空间架构、设施建设在内的全方位重组过程。在这个高度竞争、迅速变动的内部环境里,仙桃能否找准位置、抢占优势、强化中心地位,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城市的竞争与协作关系,关键是在于开发区未来的发展与建设。
(2)新型工业化和快速城市化的推进
仙桃目前新型工业化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产业升级和产业空间整合需求日益迫切,城区的空间发展也正由“外溢式蔓延”向“跨越式”转变:城市建设已逐步覆盖三个省级工业园区和食品工业园区域。
(3)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优化中心城市的空间结构,将分散的工业集中于工业园区,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区发展新型工业,将仙桃城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工业园、食品产业园进行整合,以达到中心城市土地利用合理配置、职能升级、增强辐射和带动周边乡镇的目标。
二、国内开发区整合升级的趋势
当前,开发区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依据形势变化对外资、产业、土地、税收、环境、劳工等政策做了重大调整,这些政策与开发区关联十分密切;开发区的职能已从上世纪80年代单一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功能,向综合性建设、综合性发展、综合性管理等多功能转变。目前,一些正在整合升级的先进开发区的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模式、发展形态都在发生变化。有专家学者分别用“大开发区时代”、“后开发区时代”和“泛开发区时代”三个词汇,对开发区整合升级发展趋势和主要特征做了新的诠释和描述。
所谓“大开发区时代”,是指开发区实际管辖的范围已经不是当初设立核准的几平方、十几平方公里的范围,而是通过体制创新、授权管理扩展到几百平方公里的区域。如国 家级的苏州工业区280平方公里,天津开发区300平方公里,广州开发区390平方公里,大连、青岛开发区都是400平方公里,沈阳开发区480平方公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管辖面积200平方公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管辖面积180平方公里。几百平方公里的大开发区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工业园区,而是按照统筹二、三产业、统筹城乡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的理念进行建设的复合开发区或综合经济区,已经构成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平台和促进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所谓“后开发区时代”,是指国内先进开发区在功能定位上,已经由单一加工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举转型;在经济结构上由单纯工业经济向城市综合经济转型;在管理职能上由只注重经济发展向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型。如同大庆、鞍钢等城市早期所经历过的发展轨迹,一些开发区已呈现出“工业区——新城区——行政区”的发展走向。在商务部每年发布的全国54个国家 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评价报告中,连续多年排名第 一的天津开发区在2004年写了一本名叫《走出孤岛》的书,其核心思想就是开发区要走出工业孤岛,大力发展城市经济、融入城市经济,依托城市更加完善的功能和更加优质的品位,吸纳高端人才,集聚高端产业。浙江省排名第 一、全国排名第十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确立“城市国际化、产业高端化、环境品质化”的目标定位,坚持工业化与城市化“双轮驱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业并举”的发展方针,加快推进从“建区”到“造城”的战略转型。
所谓“泛开发区时代”,是指开发区走出“围墙经济”,放大溢出效应,着眼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以体制创新为切入点,探索形成开发区与所在区域资源整合、功能叠加、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新格局。开发区利用自身多年积累形成的品牌优势、产业优势、资本优势、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等,辐射带动方圆几十甚至几百平方公里;实现经济园区与周边地区的良性互动,促进内外联动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均衡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浙江省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当初批准设立于市中心的文三路电子一条街,跳跃到钱塘江南岸发展,实行高新区与滨江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不但突破了高新开发区自身发展的空间局限,而且推动了杭州城市由“依湖发展”到“跨江发展”。短短几年,一座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化滨江新区已矗立在钱塘江南岸。
三、仙桃市开发区的现状及整合的必要性
㈠开发区的现状
我市中心城区现有仙桃经济开发区、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仙桃工业园和仙桃食品产业园(以下简称3+1)。
仙桃经济开发区于1995年经省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批准成立,1999年省政府明确其为副县级单位,规划面积730公顷,审核面积550.9公顷,2004年经省政府明确为省级开发区。现有工业企业252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家。2009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5亿元,完成税收1.32亿元,外贸出口3870万美元。
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是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为副县级单位,规划和审核面积均为346公顷。产业园现有工业企业201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7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9家,2家企业进入省上市企业后备库。2009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5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1.95亿元,实现税收2.53亿元。园区共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4项,获取专利11项,15个产品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仙桃工业园于1994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其前身是仙桃市纺织工业园,2004年被省政府列为保留开发区,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为副县级单位,规划面积1000公顷,审核面积400公顷。现有工业企业5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家。2009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8亿元,完成税收1.12亿元。
仙桃食品产业园是省委、省政府2009年为推进仙洪新农村试验区产业集聚发展的特色园区,规划面积19.8平方公里。目前园区已聚集各类食品加工企业78家,年产值55.9亿元;其中中国名 牌、中国驰名商标品牌的食品加工企业达13家。
㈡开发区整合的必要性
1、城市发展的必然
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原来位于城郊的开发区已经是城区的一部分,主要承担了城市工业用地的布局。
2、经济建设的必须
过去“3+1”模式下,各园区发挥了主动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现在是竞争多过协作,为更好更快的推进经济建设,必须将开发区进行整合。
3、产业建设的必选
过去一个工厂便可独立生产,产生效益,现在产业必须发展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组建产业板块,发挥规模效应。如果产业布局仍分散在“3+1”中,难以达到上述要求,做大做强产业必须选择开发区整合这条道路。
4、开发区自身的必要
开发区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起点不高。早期开发区成立时对规划重视不够,空间布局“小、散、乱”,资源利用率不高;二是发展空间受限。经过多年开发建设多数开发区原批准规划面积已基本完成;三是产业层次偏低。不少开发区的主导产业仍为传统产业和一般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四是功能配套不全。开发区原先定位偏重工业化,功能比较单一,吸引高端产业和高级人才的软硬环境欠佳;五是体制优势弱化。开发区曾经享有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特殊优惠政策取消或受限,办事难度加大、管理成本增加、服务效率降低。
5、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的必要
开发区分散布局,势必极大地增加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的投入,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污水处理厂等都要分散布局,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又将增加建设投资。
开发区要想解决上述问题,充分发挥作用,整合发展是必然之路,加快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步伐,使其尽快成规模、出形象、见效益。一是有利于构建一个同意的对外招商大平台。整合后平台效应更加凸显,招商优势更加突出,对统一招商引资政策,实行基础设施共享、信息共享,吸引重大项目落户必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二是有利于形成项目统一布局、产业集聚发展的良性格局。整合后在项目引进和产业布局上统一审核、科学布点,避免产业低质化竞争、项目无序化布点,促进新区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有利于形成力量整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通过体制整合,切实改变目前各自为政、同城竞争、人员臃肿、效率不高的现状,探索一条推进开发区和新区建设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新路子。
四、仙桃市开发区已具备整合的条件
1、开发区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为整合升级形成了思想共识
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实践,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统筹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开发区已普遍认识到原有的低水平、低产出、低效益和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加快转型升级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在实际工作中,开发区更加注重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质量,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和促进产业升级,更加注重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
2、开发区多年积累的综合实力为整合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3+1”模式下开发区已集聚工业企业581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8家。2009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8.8亿元,完成税收4.97亿元,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4项,获取专利11项,28个产品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可以说,开发区作为发展要素高度集聚的重要平台,已经具备了整合升级发展的经济条件、物质条件、技术条件和人才条件。
3、开发区多年的运行模式为整合升级提供了体制保障
仙桃市的3个开发区成立不久就与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多年运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体制,食品工业园特别是我市南城新区的建设,也在这种模式下运行,这种运行模式为开发区整合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五、开发区整合的目标、原则和任务
目标:树立“仙桃就是开发区、开发区就是仙桃”的整体发展和统筹发展理念,创新方式和思路,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地方经济开放发展的主战场和主窗口。
原则:整合功能,集约发展。通过整合,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再造,适当控制开发区的规模,通过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促使其实现内敛式、集约式发展,满足城乡统筹、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需要。
突出创新,科学发展。把推进开发区自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突出抓手,坚持好中求快、优中求进,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速度和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
引领开放,率先发展。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开放,继续保持开发区在所在区域的率先发展态势,进一步确立我市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中的优势地位,整合培育开发区参与区域竞争的能力。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开发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位置,推进开发区产业和谐、生态和谐、社会和谐,使开发区在壮大公共财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和城市化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开发区整合提升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分类指导,整合提升。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层次开发区的发展,根据开发区具体发展阶段、发展特色和发展需要,采取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引导和协调。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整合升级为契机,以新城打造为方向,推进开发区互动发展,形成以强带弱、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主要任务:发挥科学规划的先导作用;打造开发区产业集聚和提升高地;强化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开发区功能拓展和整合;努力推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着力推动开发区城市化建设。
六、开发区整合的范围及功能布局
1、规划范围
“3+1”范围内整合,面积约30.9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涉及仙桃城区三办一园的部分区域。
2、功能布局
(1)纺织服装板块。以特色为宗旨,减少城市圈内产业趋同化无序竞争,充分运用信息手段,与国际潮流接轨,不断扩大国际市场空间。积极支持裕波纺织、神羽纺织、爱欣纺织、仙洁纺织、银丰纺织、韵格尔针织、联亮印染、达沃斯服装、恒昌制衣等一批企业找准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形成自有特色。
(2)无纺布塑料卫材板块。充分发挥以维康防护、中意防护、三达实业为代表的无纺布产业、以慧师塑业为代表的塑料产业和以琪美科技为代表的卫材产业优势,整合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产品更新,开发不同层次、不同品种规格,不同用途和功能的产品。促进无纺布塑料卫材产业集群向更高层次迈进。
(3)食品饮料板块。抓好以燕京啤酒、华美、米老头、亲亲、旺旺、绿生科技、赵斌食品、仙宇调料、奥星饮品为代表的一批企业进一步扩规改造,上档升级,同时及引相关企业扎堆发展。
(4)医药化工板块。支持先锋医药、盛通药业、中融达、远华生物、环球药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促进药品生产上档次,销售扩规模。稳定发展农用化工,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引导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化工板块裂变式发展。充分挖掘仙隆化工、仙磷化工、恒祥化工、海纳尔化工、宝姿日化、高盛精细化工、德富尔化工、茂源化工等企业的潜力,推动企业跨越式成长。
(5)机械电子板块。引导南方路机、金桦实业、天一机械、竞发机械、仙粮机械、三通石油机械、华伟纸机、四二七科研、银兴机械、盛华机械、佳宝童车以及纳伟仕、台湾健鼎、富士和机械等一批企业,突出产品特色,打造自主品牌,形成独特优势。
(6)新材料板块。以亚通、三利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板块。力争形成年销售收入15亿元的能力。
七、开发区整合交通布局规划
1、规划形成“一环五横五纵”的道路主骨架。
“一环”是由黄金大道、西环路、仙南大道、和平路组成的开发区快速环路;“五横”是东西向的仙桃大道、黄金大道、沪渝高速城区段、新城大道、仙南大道;“五纵”是南北向的西环路、丝宝路、汉江路、叶王路、和平路。
2、跨沪渝高速公路通道为 “五主 五次 九辅道”
五主——纺织大道、刘口高架桥、致富路、和平路、通顺河西通道;五次——丝宝路、锦瑞路、钱沟路、叶王路、杜台路。
八、开发区整合的重大项目建设
1、大型交通设施
⑴沪渝高速仙桃服务区;
⑵长荆货运支线及仙桃货运站,拟投资4亿元;
⑶城市圈环线孝仙嘉高速公路及仙桃出入口,拟投资36亿元;
⑷汉江1000T综合码头年吞吐能力400万吨,拟投资5.5亿,;
⑸一级客运站、货运站,拟投资1.8亿元;
⑹城区港码头改建,拟投资1.6亿元。
2、重点道路工程
⑴长7.5km的仙南大道(仙洪公路—和平路);
⑵仙南大道东延10km一级公路至孝仙嘉高速仙桃出入口,拟投资1亿元;
⑶仙南大道西延3km至西环路;
⑷长7.3km的新城大道;
⑸长6.3km的纬二路;
⑹仙洪公路、仙汉公路;
⑺和平路、致富路;
⑻跨沪渝高速和平高架桥、致富高架桥、西环高架桥;
⑼跨汪洲河仙南大桥、新城大桥、纬二桥;
⑽鄢湾至朱湾(综合码头至318国道)长6KM,拟投资0.14亿元;
⑾黄金大道(G318城区段长埫口—胡场)35KM,拟投资3.5亿元;
⑿仙张一级公路,长22.5KM,拟投资2.25亿元;
⒀仙汉一级公路,长20KM,拟投资2亿元.
3、河流整治
⑴长5km的前东河、疏挖宽度80m;
⑵长4.95km的汪洲河;
⑶长4.13km的肖杨河;
⑷长3.29km的二支渠;
⑸长3.3km的八纵渠;
⑹长2.65km的叶河;
⑺长4.45km的王莽河。
⑻太子湖生态修复。
4、水利设施
⑴东风泵站:20.5m³/s,12台28寸水泵;
⑵徐台泵站:11m³/s,4台36寸水泵;
⑶刘口泵站:4.2m³/s,2台36寸水泵。
5、教育、医疗设施
⑴综合医院——人民医院;
⑵一贯制学校;
⑶2所小学;
6、电力设施
⑴仙桃500KV,300WKVA;
⑵仙东220KV,54WKVA;
⑶城南110KV,15WKVA;
⑷城西110KV,15WKVA。
7、环卫设施
⑴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仙桃市西南12km处五丰村,设计填埋日处理垃圾600吨,总投资1.98亿元;
⑵南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湿地生态处理)工程,位于仙桃市东北部汉江分洪渠1km处下游,主要包括管网工程、泵站工程、湿地污水处理厂及辅助设施,总投资约1.45亿元。
8、给水设施
仙桃市城乡一体化直供水项目,服务仙桃城区(含南城新区、开发区)及周边乡镇,主要涉及城郊五个镇配水主干管网、支管工程等。
九、开发区整合的有关思路
1、努力将开发区整合为产业集聚和提升的高地
积极促进产业集聚。紧紧抓住资本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抓住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机遇,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以引进龙头企业、“旗舰”项目为重点,集中力量发展纺织服装、无纺布卫材、食品加工、机械电子、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着眼于延伸主导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加快构筑产业集聚带,形成一批区域特色产业园区。
打造高端服务业基地。把积极推进服务业发展作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开发区服务业总量翻一番,将仙桃经济开发区建成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坚持制造业和服务业互动并进,把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商务性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突出发展金融保险、科技研发、商务服务、展览展示、信息咨询等功能性服务业,统筹发展消费性服务业,促进公共型服务业与消费型服务业共同繁荣。
2、强化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开发区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延伸,大力吸纳和引进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资金、人才、科技成果、科研机构、先进设备和高科技项目等各类创新资源。
加快建设创新载体。按照业务特色化、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机制市场化的要求,支持开发区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设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创业中心、孵化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扩大孵化器规模。
3、促进开发区功能拓展和整合
强化开发区功能开发。把不断拓展和完善功能作为开发区整合升级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开发区从形态开发向功能开发转变。强化开发区产业特色功能,努力形成各有侧重、特色明显、多元并举、相互配套的开发区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各项配套功能,大力提升开发区要素资源吸纳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
打造创新创业的优质服务基地。通过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努力形成研发创新、服务外包的服务商、销售和原材料采购、装备组装生产在开发区,零部件生产在各镇的城乡产业合理分工的布局。通过开发区覆盖行政区的产业规划,带动产业、服务业和城乡服务功能的提升。
4、努力推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
提高集约开发水平。积极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调整和优化开发区用地结构,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措施,提高开发区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引导中小企业向多层标准厂房集中。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进能源消耗少、污染排放小、循环利用资源的项目。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进行生态化改造,运用清洁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建设循环型企业。
5、着力推动开发区城市化进程
着力改善开发区城市化功能。已发展成为较成熟的新城或城市功能区,且功能日益综合的开发区,管委会职能应向产业开发与社会管理并重转变,按照城乡统筹的一体化规划,完善开发区城市化功能,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突出发展金融保险、科技研发、商务服务、展览展示、信息咨询等功能性服务业,同步发展环保、公共事业,统筹发展消费性服务业,促进公共型服务业与消费型服务业共同繁荣,促进开发区城市功能的培育。
创造开发区和谐发展环境。妥善处理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通过定点定向培训等方式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进一步扩大开发区社会保险覆盖面和范围,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加强城市文明宣传和教育,加快农民向市民转变进程。
6、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
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和“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完善开发区的管理和考评。整合政府行政资源,通过实施开发区的整合、提升,改变目前开发区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格局。
仙桃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总则
1、仙桃市市区是指干河、龙华山、沙嘴三个办事处。园区是指仙桃经济技术开发区。
2、凡来我市以独资、合资等形式,从事生产性、非生产性的国内外投资者,一律享受本优惠政策的规定。
3、仙桃市鼓励国内外客商在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以及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进行投资。
二、税收优惠
4、港、澳、台商、海外侨商以及外国客商,享受国家制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5、市外、省外国内投资者享受本市地方财政的扶持政策:
(1)凡财务制度健全、帐目规范的生产性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3年内财政按企业当年缴纳的所得税全额返还给企业;
(2)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企业当年全部产品产值70%以上的或在国内外具有领先地位的技术先进型企业,继续享受全部返还所得税3年;
(3)属投资于交通、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开发性农业和社会发展事业,以及通过利用、改造本市现有生产企业进行合资或独资经营的,继续享受全部返还所得税5年。
三、土地使用
6、凡以出让方式在市区取得土地,按土地办证价(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及有关税费,为一次性地价)每亩10-12万元予以优惠:
(1)对经国家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地价的40%;
(2)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投资的项目,优惠地价的30%;
(3)对生产性投资企业,优惠地价的20%。;
(4)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项目,优惠地价的30%;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地价的40%,并可视项目发展前景配送部份土地。本项优惠按照先缴后退的办法,在实际投资额达到以计划投资时,退还项目单位已缴纳的土地款中应优惠的部分;
(5)对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的项目,优惠地价的25%。
7、凡以出让方式在乡镇取得土地,按当地土地办证价参照上述比例予以优惠。
8、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金按国家规定现行最 低标准的50%收取。租赁特困企业的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缓缴土地租赁金。
9、外商投资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用地之日起,3年内免收场地使用费;免收期满后,开发费和使用费综合计收的,每年每平方米按5-8元收取;开发费另行计收的,场地使用费最 高为每平方米2元。
四、报建费用
10、生产性企业凡在市区投资1000万元以上,乡镇投资500万元以上,除上交国家和省里部分外,市级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在市区投资1000万元以下,乡镇投资500万元以下,市级行政性收费按最 低标准减半。
11、凡投资流通、服务、文化、体育设施、公园、宾馆、房地产等第三产业的,市级行政性收费按最 低标准减半。
五、办事效率和服务
12、凡来仙桃投资兴办企业,其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实行一栋楼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
13、凡属本市审批权限以内的项目,自收到完备的申报文件起,三个工作日内办复;需上级审批的,十个工作日内办复,并免收各种服务费用。
14、凡在市区投资1000万元以上,乡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纪检和公安部门实行挂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向企业非法摊派人、财、物,不得随意进企业进行检查、评比。出现治安案件造成企业损失的,公安部门先赔偿后办案。
15、所有来仙桃投资者的个人生活,未经市政府允许,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查询骚扰。
六、园区特殊优惠
16、土地办证价可根据项目投资额在第三条的基础上,再优惠10%。
17、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在开业后的3年内由园区财政从分成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50万元以下的奖励20%;50至100万元的,奖励30%;100万元以上的奖励40%。
18、在市政府的权限内,赋予园区视项目市场发展前景或经济效益,实行"一项一策"更加灵活的优惠办法。
七、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19、凡为引进市外各种资金,包括无偿资金、捐赠款等牵线搭桥,促使引资成功的单位和个人,不分市内市外,不分机关企业,不分干部群众均同等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
20、对招商引资中介单位和个人,由招商局核实后发给《引进外资确认书》,根据引进资金类型,按引资总额由各级政府或企业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凡引进市外无偿资金和捐赠款,在资金到位后由受益单位按引资额的10%计奖。
(2)介绍外商到我市兴办各类生产型企业、收购、租赁国有企业或兴办商业流通及其它第三产业的,按实际收购到位金额或实际形式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至3%计奖。
21、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的资金,属部门的由各级政府列支(实行税收返还的市直部门,由受益部门列支),属企业的由受益企业列支。企业可将奖金摊入成本。凡引荐者为单位(部门)的,奖金可集体分配,按贡献大小,奖励有关人员;凡引荐者为个人的,奖金全部归个人所得;引荐者为数人的,由其自行协商分配奖金。
八、附则
22、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招商引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二OO一年六月十一日起施行。市原来下发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仙桃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化工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 一条 为鼓励外商和国内私营业主到仙桃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化工园(以下简称化工园)投资办厂,兴办化工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特制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第二条 除国家明令禁止和国家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示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项目外,凡是国家允许和鼓励发展的工业项目、产品和技术,外商和私营业主均可在化工园内投资办厂。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工业企业。
第三条 化工园分两期建设,首期建设面积300亩,位开发区青鱼湖(见规划图一);第二期建设面积2000亩,范围东至叶王路,西至肖杨河,北至31
仙桃经济技术开发区私营工业园区投资办厂若干政策规定
第 一条 为鼓励外商和国内私营业主到仙桃经济技术开发区私营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投资办厂,兴办工业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除国家明令禁止和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示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项目外,凡是国家允许和鼓励发展的工业项目、产品和技术,外商和私营业主均可在工业园内投资办厂。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工业企业。
第三条 工业园内只投资兴办工业企业以及与工业生产直接有关的辅助设施。对到工业园投资办厂的外商和国内私营业主所需兴建的私人住宅,由工业园另行提供住宅用地;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由工业园统筹解决,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
第四条 工业园可为进园投资办厂的外商和私营业主提供"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供水、通排水、场地平整)用地。供地方式为依法有偿出让和租赁。土地出让最长期限为50年,出让期在30年以上的,出让金按每年每平方米3元收取;出让期在30年内以下的,出让金按每年每平方米4元收取;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按全市统一标准的50%收取,分年缴纳。同时,也可一次卖定,每亩地价8万元,含征地的各种费用。
第五条 工业园区兴建一批标准厂房,每间10米跨度,40米长,面积400平方米。凡租赁厂房的其租金为每年每平方40元,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协商由工业园区按租赁方提出要求新建厂房,每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预算总造价15%计算。
第六条 凡在工业园区新办的工业企业,两年内免征所得税,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 外向型工业企业,可享受更加优惠政策。
第七条 对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由工业园区无偿提供10亩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投资,再增加1亩土地的无偿使用权。无偿使用土地的期限为5年,到期后再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租赁手续。
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下的,从获利年度起,地方所得税两年内免征,第3至5年减半征收,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得年度起,地方所得税六年内免免征,第7年至10年减半征收;经营期在15年以上或投资额达3000美元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地方所得税免征8年,第9至15年减半征收。
第九条 有自营出口权的出口产品供货企业,实行出口商品增值税抵、免、退的优惠。
第十条 在工业园落户的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均可先营业,后注册,先运行,后规范。
第十一条 外商和国内私营业主在工业园投资兴办的工业企业,凡按税务部门规定建帐建制的,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凡能采取"定税制"管理办法的,可由业主申报,工业园与税务部门联合审核,一年一定,年中不加,年底不查。
第十二条 对工业园区内依法纳税且固定资产和年租金达到下列标准的私营工业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可获得工业园区给予的另外优惠。年缴纳税金(含中央、地方税收)10万元以上,年租金1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可免以上可免交一年租金,免缴两年的电力增容费。年缴纳税金10万元至15万元,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200万元的可免交一年租金,免缴一年的电力增容费。年租金5万元-10万元的可免缴半年电力增容费。按5%、50万元以上按8%、100万元以上按10%、500万元以上按15%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凡在工业园区投资办厂的私营业主,可将其本人和直系亲属转为城市非农业户口,原则上每1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可办理城市非农业户口一人,并免交城市增容费。其家属和子女就业、入托、入学,按城区居民对待,并由工业园负责协调落实。凡在工业园区内的业主和科技人员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凡是进入工业园区投资办厂的外商和私营业主,在市内办理项目审批、土地使用、建筑施工、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由工业园提供"一条龙"服务,并保证在七日内将有关证照送到业主手中。
第十五条 本着"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业主的合法权益。凡进入工业园投资办厂的私营业主,对其投资形成的自有资产享有所有权以及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在核准的登记范围内自主生产经营,自主决定税后利润分配;自主决定内部机构。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用工形式、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六条 私营工业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工业园统一协调私营企业对外关系。有关部门到工业园区进行检查,没有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的,客商有权拒绝。同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收费、集资、罚款和检查,客商向开发区管委会投诉,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诉理。
第十七条 本政策规定未列事项,或客商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实行特事特办,由开发区管委会及时组织专题办公研究解决。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开发区私营工业园负责解释。收费及条件高于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的,以市办法为准。
完善的基础设施
1、供水:开发区内建有日供水能力达3万吨的仙桃第二自来水厂。主水管已铺设到开发区新区内。
2、供电:开发区内已建成的杜台11万伏变电站能保障,区内企业的用电。
3、道路:开发区内道路四通八达,318国道、沪蓉高速公路东西横贯开发区,开发区内主道和支道、路灯、花坛等附属设施完善。
4、通讯:开发区内建成了遍布小区的宽带网和广播电视网、程控电话可直通世界100多个国家及地区。
5、排污:开发区内建有日处理污水十万吨的城东污水处理厂。
6、天然气:西气东输,川气入汉工程输送管道从开发区经过,仙桃城区建有供气站。
仙桃紧靠中国中部特大城市武汉,具有贯通南北、承东启西、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境内河渠网络相通,公路四通八达,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汉口火车站、长江武汉港均只1小时车程。贯穿中国南北的京珠高速公路和贯穿东西的沪蓉高速公路在仙桃附近交汇,仙桃南到广州、北到北京、东到上海、西到成都等特大城市均在1000公里半径之内。
1、水运:开发区在汉江建有各类专用码头,年货物吞吐量近1000万吨。
2、公路:318国道、沪蓉高速公路在仙桃经济开发区通过,与仙(桃)汉(南)一级公路形成交汇。
3、铁路:仙桃经济开发区紧邻大武汉,距汉口、武昌火车站均约一小时的车程。
4、机场:仙桃经济开发区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约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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