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
编号:PKD-464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197平方公里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电子信息,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生活日化,纺织服装,包装印刷,机械工业
  • 园区地址 湖北-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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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通讯

园区介绍

蔡甸经济开发区属省级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197平方公里,其中169平方公里为武汉新区规划范围,占武汉新区规划面积368平方公里的45.92%。“九五”以来,蔡甸成功引进项目160个。香港丝宝集团、台湾国产实业集团、台湾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银泰集团、华泰植物油有限公司、武汉农资大市场、恒生光电产业、麦可贝斯生物科技、鸿亚实业、天实置业、博奇装饰布、台资华中商贸园、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等一批海内外大财团、大项目先后落户蔡甸,投资总额达60多亿元,形成了蔡甸经济的新支柱。推进了蔡甸区传统工业的改造升级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前,蔡甸已成为全国最 大的洗发水生产基地,植物油加工基地;农业上已形成莲藕、奶业、苗木花卉、特种水产、冷食瓜、优质油菜、无公害蔬菜、水禽八大龙头产业,其中莲藕是全国最 大的生产基地。

世纪之交,蔡甸依据武汉经济发展圈层结构构想,抓住武汉市区向长江、汉江及京珠、沪蓉国道沿线方向拓展的机遇。在总结过去园区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整合资源,集中开发,大手笔建设,全方位招商”的新思路。成立了蔡甸经济开发区,统辖管理沌口产业区(南湖旅游度假区)、姚家山产业区、常福新城、军山商贸园,实行一区四园新体制。

其中,沌口产业区紧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已引进项目40多个,成为蔡甸招商引资的龙头;南湖旅游度假区已引进度假项目36个,建成的疗养院、度假村已联结成新兴的旅游度假群落;常福新城已被武汉市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的新型卫星城,被国务院批复确定为武汉新城发展区,兴建工作已全面启动;已以奠基动工的军山商贸园,是30多家台商联袂投资兴建的,建成后将成为华中地区最 大的物流中心;紧邻京珠公路和江汉的姚家山产业区,也以引进投资过亿元的博奇装饰布生产项目,成为民营企业家投资兴业的热土。

沿318国道,以沌口小区为重点,将常福至奓山一线建成工业经济增长带;沿京珠高速公路,以军山商贸园为重点,将军山至蔡甸城一线建成商贸物流带,沿汉马路,以南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为重点,将南湖至索河镇一线建成生态旅游经济带。这“三条经济带”则是贯穿蔡甸经济开发区的3条金丝线,它将加速蔡甸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推动园区经济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现在的蔡甸经济开发区,正按照“依托大区、壮大小区、拓展新区、带动全区”的目标,并以其独特的优势、优美的环境、优厚的政策和优良的服务,将给四海宾朋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正致力于创建经济强区和文明新区的蔡甸人,期待着迎接更多的新“知音”。

鼓励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一)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的技术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最 高可达35%。

(二)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经财政和税务部门批准,可加速折旧,折旧费全部留给企业作为更新改造资金。

(三)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法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企业缴纳所得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缴纳。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法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50%以上或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可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后企业缴纳所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缴纳。

(四)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的,可减半缴纳土地出让金(扣除土地成本)。

鼓励外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对投资能源、交通、港口建设和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减免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一年至第五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外商将从上述经营获得的利润再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40%的税款。

(二)对投资交通、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和其它营业收费,经税务部门批准,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在企业投资回收期内按规定比例返还营业税款。

(三)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在所建基础设施沿线或指定区域内兴办配套综合经营项目,所需开发建设用地地价,比照基准地价确定。

(四)鼓励外商购买已建成或在建的能源、交通、港口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部分股权或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凡被外商购买股权达25%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蔡甸区关于鼓励来区投资的优惠政策

 

1.外来投资企业,均享受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鼓励外来投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项优惠政策,以及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的优惠政策。

2.在依法纳税和享受市以上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优惠政策的同本区对经认定的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自纳税和获利年度起,通过设立的“企业发展金”给予财政扶持。

3.用地方面:客商来区投资,本区可提供水、电、路、讯皆通和场地平整的土地,并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客商自由选择用地。采取土地出让方式的,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可以灵活商定用地期限和付款方式。土地出让价格根据项目或企业的不同情况,按低于实际开发成本的20%—40%给予优惠。

4.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实行“二免三减半”。“二免三减半”期满后,对技术先进型企业,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50%或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不得低于10%)。

5.对外商投资企业,如其项目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的,投资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回收期长的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投资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一年至第五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第六年至第十年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7.对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和创汇农业的投资企业,可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三年内享受免征资源税、农业税和免收5—10年土地使用费的优惠待遇。

蔡甸区引荐国内外客商投资奖励办法

第 一条为了鼓励中介人引荐国内外客商前来蔡甸区投资,促进本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人是指经投资者确认的,帮助客商与我区招商单位联系,并最终促成了投资的直接介绍人。中介人可以是1个人、1个单位,也可以是数个人或数个单位。2人以上牵线引进同二个项目,可以同时认定为引资中介人,按1人份额计奖,奖金由中介人自行商定分配比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客商直接投资和捐赠,不包括借款、贷款、证券融资和融资租赁。

第四条引荐外商投资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等项目及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来我区投资的,按实际进资额(按进资额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下同)的5‰计算奖金;引荐外商投资教育、卫生、金融、保险、旅游、中介服务等项目,按实际进资额的4‰计算奖金;引荐外商投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及商业项目,按实际进资额的3‰计算奖金;引荐外商投资其它项目的,按实际进资额的2‰计算奖金。

第五条引荐内商投资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等项目来我区投资的,按实际引资额的4.5‰计算奖金;引荐内商投资卫生、金融、保险、旅游、中介服务、商业等项目,按实际引资额的3.5‰计算奖金;引荐内商投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如果以土地抵投资款,则根据土地的用途,按上述比例计算奖金;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到我区投资的将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第六条中介人引荐外商实际进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项目,向武汉市招商局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引荐其它项目的中介人,到武汉市蔡甸区招商局办理登记申报手续。中介入在办理登记申报手续时,

须提交下列有关文本:

(一)投资单位对中介人的确认证明;

(二)中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三)中介人为两个以上的人或单位,还应提交相互间关于奖金分配的协商意见。

第七条为了营造人人招商的大氛围,考虑到中介人的身份,中介人应得奖金的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一)中介人是蔡甸区外人士,奖金由个人完全支配;

(二)中介人是蔡甸区的一般工作人员,奖金由个人完全支配;

(三)中介人是蔡甸区区级领导,奖金的30%归个人支配,70%属所在单位;

(四)中介人是蔡甸区处级领导,奖金的40%归个人支配,60%属所在单位;

(五)中介人是开发区的专业招商人员,奖金的20%归个人支配,80%属所在单位;

(六)中介人是开发区的非专业招商人员,奖金的50%归个人支配,50%属所在单位。

第八条蔡甸区招商局受理中介人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兑现奖金承诺。

第九条中介人采用欺瞒手段弄虚作假的,蔡甸区招商局有权拒付中介奖励金。

第十条本办法由蔡甸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区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办法为准。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赖以生存的市政设施“生命钱”。优良的配 套设施是现代化经济区的重要表现,也是良好投资环境的关键组成部分。蔡甸经济开发区从长远发展考虑,在规划之初就立足未来,制定了结构完善的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供水:采用枝状与环状相结合的方式,日供水量40万吨以上。

电力:全区电网共有110千伏电站5座,主变8台,容量12.3万千伏安,线路3条,38.6公里;35千伏变电站7座,主变14台,容量6.03万伏安,线路12条,199.5公里。有力电用户16067户。最 大供电 负荷6.4万千瓦,人均用电量539.42千瓦时/人。

燃气:开发区利用川气东送的天然气,用气普及率55%以上。

消防:按规划目标配建消防站。

环卫: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站,采用固定容器收集操作法,选用桶式侧装密封垃圾收集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排水 :开发区按雨污分流原则,铺设了雨水、污水排放管道。

邮政电信:全区市、农话全部实现交换程控化和传输数字化,建成全数字本地电话网,并进入武汉大网,电话号码全部升为8位。目前,拥有程控交换、数字微波、光纤通信、自动转报、图文传真、分组交换、移动电话、磁卡电话、可视电话会议、宽带网络系统等多种现代化的电信手段;邮政快件、特快专递、邮政储蓄、商业信函、集邮品市场开发等邮政新业务也有快速发展。

广东雅都超达印务有限公司

湖北金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神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东进塑胶有限公司

武汉昱声数码乐器有限公司

武汉奥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人防战备设施管理所

十堰精制东风齿轮有限公司

十堰欧业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国特电子有限公司

武汉惠尔雅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通用塑胶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光明铜材加工厂

武汉中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友日久胶粘带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正虹饲料有限公司

武汉飞达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武汉市大件运输公司

武汉弘元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业华游乐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永兴仓储有限公司

武汉中孚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依斯特重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海鹏针织有限公司

武汉东升纺织有限公司

招商载体
  • 厂房
  • 土地
  • 楼宇
  • 仓库
常福工业园玛瑙二路4号
2024-10-18 12:54:04
5000
0.57
元/㎡/天
常福工业园玛瑙二路4号
2024-10-08 10:46:18
6019
0.57
元/㎡/天
常福工业园玛瑙二路4号
2024-09-27 14:25:26
5000
0.57
元/㎡/天
常福工业园玛瑙二路4号
2024-09-26 13:52:07
6019
0.57
元/㎡/天
常福工业园玛瑙二路4号
2024-09-25 13:22:07
6019
0.57
元/㎡/天
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
2021-06-30 10:21:46
300
33.00
万元/亩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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