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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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作为大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于1992年7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是一个以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为主,内资企业并重,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并独具灵活措施的新兴经济发展区域。开发区规划面积11平方公里,经过十几年的滚动发展已初具规模,现有起步区、西区和东区。
大港经济开发区为投资者提供的基础设施达到“九通一平”。包括:道路、供水、排雨、排污、供电、供暖、通讯、通讯、供气、卫星电视、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