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于2001年成立,基地位于北京市东部发展带,环渤海经济发展圈的核心位置,紧邻通州新城核心区,与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路之隔。光机电基地规划用地面积7.5平方公里,土地使用功能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同时以F3类多功能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为辅。园区主要功能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高端制造业,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和商业金融等配套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
基地在成立之初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创新科技型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以李宁、天宇朗通为代表的总部型企业集聚区,以岱摩斯、比亚迪模具等为代表的现代制造业集聚区,以北京经开国际企业大道III、枢密院、北京总部等园中园项目为代表的园中园企业集聚区三大产业格局。
截至2017年年底,园区有入驻企业482家,纳税千万元及以上的企业30家,累计实现税收11.4亿元,占基地整体税收的77%。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较上年同期127亿元减少17亿元,同比下降13%;完成技工贸总收入280亿元,较上年同期281亿元微降0.1%。
为配合“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光机电基地大力开展园区转型升级工作,推进园区内耗能多、污染大,不符合政策方向的企业停产限产及退出工作,持续带领园区转型升级企业对相关开发区进行实地考察,为园区产能退出企业牵线搭桥。2016年园区完成红狮漆业、液化空气、亚南气体公司的转型退出工作,2017年园区完成金宇通晖、联东模板厂的转型退出工作。
基地位于北京市东南,地处五环路和六环路之间,东邻京沈高速路,南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规划居住区,西邻京津塘高速路。基地规划总面积7平方公里,首期开发2平方公里。驱车10分钟可达三环路上的分钟寺立交桥,经四环路30分钟可到首都国际机场,沿高速路70分钟可达天津新港,驱车10分钟可达铁路货运站。海运、空运、路运都十分便捷。
目前,基地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如下:
1、道路:基地内目前已经建成的道路包括98米宽的主干路1.1公里,30米宽次干路10余公里,初步形成基地的交通网络。目前,宽120米的基地中心大街将全面开工建设。
2、供电:基地内建有11万伏变电站一座,供电容量8万KVA,可满足企业需要,可提供全天24小时双回路供应。
3、供热:基地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为入住的企业提供统一的供热服务,一期供热能力75吨/小时。
4、供水:基地一期已经建成日供水能力3000吨的集中供水系统,为入住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用水。
5、雨污排水:基地内铺设了高标准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污水统一排入基地南部的污水处理厂,雨水直接排入东侧通惠排干渠。
6、天然气:基地已经开始使用天然气。气源来自华北油田和陕甘宁地区,供应北京地区的天然气门站就建在基地内。
7、通讯:基地内规划程控电话容量10万门,现已建成1.5万门。
8、网络:基地可以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宽带网络通讯服务,保证企业与国内外信息的畅通。
9、有线电视:基地内已开通拥有44套节目的有线电视系统。
综上所述,基地一期开发的2平方公里土地平整,地块完整,已经达到"九通一平"的标准。
除此以外,基地已具有功能齐全的配套服务设施:1万平方米的服务中心,3万平方米的三星级宾馆现已建成,高标准的生活服务区也已经建成。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居住用房,已投入使用;高标准的银行、邮局、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也已经投入使用。高质量配套服务体系,将为每一位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优惠政策
北京市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享受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同等优惠政策。同时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符合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产业定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基地,经市区政府共同研究决定,对于入住基地的企业将在土地、税收、建设贴息以及政府跟进投资等方面给予最 大的优惠。同时,为了给入驻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基地将建立一个由计委、建委、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办公室,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经管委会认定,符合光机电一体化产业中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企业注册资本金跟进投资,不行使表决权,不参与分红。
2、经管委会认定,符合光机电一体化产业中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期间所发生的贷款,政府给予贷款贴息补贴。按照建设期间实际发生的贷款补贴贷款利率1.5个百分点至项目正式达产,贴息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年。
3、直接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并用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四源费”,减半征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
4、高新技术企业用于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新增用地,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该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四源费”,减半征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
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两年减半支持,之后两年减半支持,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之后三年减半支持。
6、基地内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北京市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是按照北京市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业布局规划的要求建立的,将重点发展微电子、数控机床、印刷机械、智能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电子专用设备、激光技术、机器人等主导产业。目前,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占地40亩,投资1.5亿元生产6英寸砷化镓的中科镓英项目;北京民族印刷厂占地72亩,投资1.2亿元的项目都已经入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