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科技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2年6月,1992年6月经湖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开发区面积为16.05平方 公里,内设工业区、港区、科技园区、金融区、商业区、风景旅游区、私营经济投资区、高效农业区、行政服务区、居民区等十大功能区。 黄州经济开发区区位条件优越,毗连黄冈市区,距京九铁路黄冈站17公里,离武汉天河机场78公里,至漢荣高速公路18公里,即将动工的鄂黄长江大桥就在区内。区内已基本实现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道路、码头和开发场地“六通一平”。已开通2条主干道,7条支干道,总长度为33公里;建有11万伏的发电站,家有3条电力出口线,长度为27.6公里;供水全部开通;程控电话直通国内外各地;年吞吐量100万吨的综合码头和年吞吐30万吨的煤炭码头已投入使用,黄州岗为国家2类口岸。宾馆、商贸、娱乐、医院、学校等公益服务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 区内现有工业企业62家,其中注册的“三资企业”28家,已投入运行的15家。具备亿元以上的生产能力的企业4家,1000万元以上的11家,初步形成铝业、森业、摩托车、医药化工、石材、轻纺等六大产业支柱。1995年实现工业产值8亿元,利税85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7.48%和77.08%。 黄州开发区作为黄冈市区域经济的龙头和现代化的新城区,正上着新的目标奋进。我们热忱欢迎海内外客商前来观光旅游,投资兴业。
[ 土地优惠 ]
外来投资企业,以出让方法取得国有土地 50 以内使用权的工业园区每 亩土地价钱为 3 万元,非工业园区每亩地土价钱不高于 8 万元。
土地租赁,从合同签署之日起 3 年内履行零租金。
[ 税收优惠 ]
凡属国度激励类的外来投资企业,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所得税本级财政留成部份前 3 年整个返还,后 2 年返还 50% 增值税本级财政留成部份 第 一年全体返还企业。
凡在市区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兴办企业的投资创业阶段,履行 10 年优惠期,即所缴纳的税收中本级财政留成部份,第 一个 5 年全额返还,第二个 5 年返 还 50%
[ 水电优惠 ]
对外来投资工业型企业所需的水、电、通信、电视履行零费用接通,免收水、电、通信、电视增容费,其水价、电价、电视收视费、通信费等均实施同 城同价。
对一次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由政府及相干职能部门负责 “ 五平一通 ” 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平整土地)
[ 规费优惠 ]
对外来投资企业按国度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收取的费用,属处所行政性收费的只收取工本费;属处所服务性收费的收费额在 1 万元以下的按其下限 60% 收取,收费额在 1 万元以下的按其下限 50% 收取。
凡在市区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兴办企业的从合同签署之日起, 3 年内享受 “ 只收税不收费 ” 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