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省政府下发《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今后我省将用该专项资金,培育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体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产业。
专项资金的分配比例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5%,新能源产业1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0%,新材料产业20%,生物产业10%,节能环保产业10%,主要扶持纳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指导目录的产品和项目。具体包括,短期能规模生产、迅速占领市场的发展项目;核心技术突破,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项目;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载体,自主创新的研发项目等。支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和专项补助三类。原则上贷款贴息40%,资本金注入40%,专项补助2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0万元。
今后,我省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当地优势产业,进行专项资金申报。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科技厅等主管部门,将按职能分工分别受理申报。市(州)政府需要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奖惩措施。项目资金使用后,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将被收回支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