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4月2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运行。4月25日,新区召开《总体方案》解读会,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蒋光建,市审批办主任李连庆,市商务委副主任单泽峰,天津海关副关长刘来久,天津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赵丰杰,市金融局副局长孔德昌,市发改委副主任、新区发改委主任陈春江,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国等多位领导围绕所在部门和分管工作,就《总体方案》进行解读。
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蒋光建
制度创新是核心任务
从国际形势来看,我国经济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建设自贸区就是要服务新一轮开放,进一步挖掘开放红利、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落脚点是建立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具体的操作上,自贸区试验改革要抓住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简政放权,用政府的减法换取市场的加法,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边界,给市场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激发市场的创新创造活力。二是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外资准入,根本性标志就是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三是在放开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府逐步实现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自贸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特别强调了自贸区是制度创新的高地,而不是政策的洼地。而且,这些创新的制度经过试验证明是可行的,还要抓紧推广。
天津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特别是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如何更好地融合,中央有明确指示,天津自贸区要立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为京津冀发展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平台,通过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创造出成功的经验,来引领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的成功转型。
国务院在确定自贸区范围时,首先要考虑,新设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必须是依托国务院批准的园区或者是新区;第二,新设的三个自贸区面积要相当;第三,新设的自贸区必须有较好的经济发展基础,符合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的利用规划;第四,原则上各个自贸区不能超过三个片区。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是119.9平方公里,涵盖天津港、天津机场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三个片区,这三个片区全在滨海新区范围内,都是依托依托国务院批准的滨海新区,具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具有高水平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根据各方面评价,天津自贸区的区域范围确定是非常合理,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以及天津的功能定位,都是一一对应的。特别是,四个自贸区中,只有天津机场纳入自贸区范围,这将有利于天津港和滨海国际机场的海空联动,包括相关的制度创新。
市审批办主任李连庆
自贸区深化实施“六个一”
按照《总体方案》,天津自贸区将把自主创新作为核心任务,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建设适应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要求和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的服务体系,将复制上海经验,借鉴国际通行的规则。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天津将把去年以来探索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六个一”的改革成果,在自贸区全面深化实施。推进政府管理改革,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过去的“严进宽管轻罚”转变为“宽进严管重罚”,要改变原来重审批轻监管或“以审批代监管”的管理模式,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营商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
实施“一份清单管边界”。市政府公布了自贸试验区内实施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清单,涵盖了自贸试验区内经济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事项,实现了自贸区的事在自贸区办,而且授权自贸区的权限和市政府的权限是一样的。在自贸区建成了统一的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大厅,所有授权自贸区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均可在网上办理,在空港、东疆、中心商务区三个片区,实行的是一份目录,一套系统、一个流程、一样的标准,任何一家企业在三个片区申报事项都是一样方便。在网上办事大厅,每一个事项后面都设有导航,企业在网上办事,可以根据办事导航了解全部办理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只需在网上填写“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就能完成申报。对外资企业设立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采用备案与设立合并受理的服务方式,实现“一窗接件、统一录入、高效办理、统一发证”,使新设立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证一章”,在自贸区做到最大程度地简化审批,提高效率。
实施“一颗印章管审批”。自贸区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授权给三个片区的管委会,在自贸区三个管委会建立行政审批局,将原来分散在管委会的审批权全部划转到审批局。在三个片区全部建立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集中审批、现场审批,体现了公开透明。围绕企业办事方便,在服务大厅建立了企业设立、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的单一窗口,企业可以在三个单一窗口提交材料,就完成了办理,企业不再需要跑多个窗口找多个部门去办理。
实施“一个平台管信用”。利用全市已经建成的统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平台,建立行业信息跟踪、归集和监管的综合性评估机制。记录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公示企业的年度报告,披露严重违法等企业名单,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标准,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信用评级,实施信用等级分类,将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等级分为良好、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四个级别。各行政机关依据风险等级、监管职能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分类,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监管。
实施“一个部门管市场”。整合工商、食药监、质监等市场监管职能,成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机构。建立“两个随机、一表共享”的抽查监管机制,按照合法、随机、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随机抽查被检查企业,在各级行政机关内部随机选派行政执法人员,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确定抽查计划,制定适用统一的表格,检查结果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共享。
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街镇执法力度,设立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授权街道办事处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文化、水务、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机制、解决多头执法、填补执法空白等。
市商务委副主任单泽峰
扩大投资领域开放
《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稳步扩大开放领域,改革“引进来”和“走出去”投资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机制,有效监管,完善服务,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基本制度框架。
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这份清单同时适用于天津、上海、广东、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划分了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管理措施。条目上,明显少于上海2013版和2014版的负面清单,更关键的是在内容上,改革领域更宽了。比如,在粮食深加工、油类加工以及生物燃料生产等,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属于限制类,但在我们的负面清单中没有限制。相比产业指导目录,负面清单在18个方面更加开放。清单更加透明,除了对准入前的限制条件列明以外,对外商投资准入后的,要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限制条件也进行了列明。更加简便,自贸区内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备案制。监管将更加高效,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将实行备案制。自贸试验区将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必然要建立与备案体系相适应的公示公信制度。
与负面清单配套实施的是,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的改革创新。今后,外商投资企业来到天津自贸试验区会感到非常便捷,利用我们的“直通车”在网上自行进行负面清单的对比,如果是清单以内的内容,还采用传统的审批方式,如果是清单以外的内容,就直接采用备案的管理方式。商务部门审核在先,工商部门登记在后的办理程序也将改变。外国投资者可以在拿到批准证书的前后三十天内,选择任意一天,来办理备案。申请材料也将大幅简化,今后无需再提交股东成员等近10项材料。
围绕着“走出去”,《总体方案》提出,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及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合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项目。对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企业,全部实行备案制,属市级管理权限的由自贸试验区负责备案。探索建立对外投资合作服务的新模式,围绕对自贸试验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服务,试验区将积极探索建立涵盖审批、融资、监管、外管、法律等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组建“走出去”的服务联盟,要降低企业享受国际专业咨询机构服务的门槛。同时,积极鼓励设立从事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企业和项目公司,支持设立从事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母基金。此外,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等。
天津海关副关长刘来久
海关监管服务模式创新
国际上通常被称为自贸区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FTA,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开放市场,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从而形成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另一种是FTZ,自由贸易园区或港区,这是在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内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其特性是“境内关外”,如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德国汉堡港自由贸易区,我们国家内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属于这个范畴。而新成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上述两个概念都不同,这是一种新的创新模式,他被冠以“中国”,如中国(天津),并不是某一省市独有的试验区,而是在扩大开放这一国家战略层面上进行的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汇集国内各区域的人、才、物等要素,进行体制创新,并将创新成果反哺其他区域,为其他区域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我国以往的改革往往依赖于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某一区域在短时间内获得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这种创新难以复制推广。此次,国家在批复自贸区总体方案时没有给予过多的优惠措施,但赋予我们在自贸区范围内,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使命和任务,这恰恰是自贸区获得的最大利好。天津拥有多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层次高、种类多、政策优、功能全,天津海关此次在自贸区挂牌的同时,推出18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措施,努力服务自贸区的制度创新。
天津海关支持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打造一个高地,即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新高地;构建两个体系,即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体系和通关管理体系;实现三个目标,即支持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现优势叠加、口岸辐射、贸易便利的目标;在实现途径上,提出了“天津复制”、“天津制造”、“天津创造”的制度创新路径。
按照以上思路,海关从四个方面推出具体措施,一是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导向,提升自贸区辐射作用,如实施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制度,即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自有车辆或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承运保税货物,改变以往使用海关监管车辆转关运输的方式。二是以贸易投资便利化为目标,推进通关管理改革,如集中汇总征税制度,是指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试行集中汇总征税,享受先放行货物,后定期向海关自主缴税的政策便利。三是以监管制度创新为核心,促进贸易转型升级,如境内外维修制度,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系统实施管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四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特点,营造较好的发展环境如实施认证企业(AEO)优惠措施清单制度,即海关逐步明确认证企业(AEO)优惠措施清单,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优先开展企业认证。
市发改委副主任、新区发改委主任陈春江
自贸区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即将发布,在国家的顶层设计中明确了京津冀地区的整体定位,即世界级的城市群,区域协同发展的改革的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的示范区;也明确了三地的各自功能定位,北京“四个中心”,天津“一个基地三个区”,河北“四个基地”。也提出了分阶段的发展目标,确定了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大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开展试点示范的主要战略任务。
天津将紧紧抓住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以国家顶层设计为指引,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强化京津双城联动为重点,坚持四个立足,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努力打造区域协同发展的核心引擎。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天津自贸区的一大特色。天津自贸区作为我国长江以北唯一的自贸试验区,不但要为天津带来改革开放的源动力,更要助力京津冀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特色,在《总体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在战略定位上,明确了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在总体目标中,提出了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实施范围上,自贸区的三个片区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要承接载体;在主要任务上,明确了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总体方案》把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作为自贸区建设的五大任务之一,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这些任务举措都紧扣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定位,突出了天津自贸区的自身特点,有助于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带动京津冀区域整体的协同发展。一是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提升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水平。二是促进区域转型升级,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优化京津冀地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推动天津自贸区发展航空航天、航运物流、金融商贸等高端产业,创新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三是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实施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新型交易市场,优化京津冀地区金融资源配置。四是构筑服务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优势,建设国际化人才特区,促进区域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和科研成果,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效企业协同创新。
天津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赵丰杰
创新检验检疫服务模式
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和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任务和举措中,对检验检疫工作都有具体的表述和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我们转变工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口受理”服务模式;要求我们创新监管模式,增强天津口岸的服务辐射功能;要求我们完善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在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重点是围绕简政放权四个字,积极推进检验检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一口受理”,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一口窗口办理,实现行政审批“三通”,满足企业就近申报、就近取证的要求。通过创新审批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构建“一颗印章管审批、一份清单管边界、一套标准办业务、一个平台管诚信”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模式,努力使天津自贸试验区成为质检系统审批效率最高、成本最低、过程最透明的地区之一。二是争取更多的审批授权。三是简化特殊物品审批手续,对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从逐批审批原则调整为一次审批、分批核销,支持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发展。
在创新监管模式方面,重点是抓住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和监管有效性等关键点。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实施分线监管,一线主要实施检疫,二线主要实施检验,最大程度减少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对进口保税货物实施预检验制度,整批检验、分批核销,为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提供支持。建立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对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检验结果验证放行,不再进行重复检验。强化与海关等口岸监管部门的合作,推动单一窗口建设,在“三个一”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二是创新监管技术,加强电子检验检疫建设,为区内企业提供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服务。推行国际航行船舶电讯检疫,给予无疫通行便利。三是支持新兴业态的发展,根据天津自贸试验区的特点,量身定做服务保障措施。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为天津建立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集群提供检验检疫政策支持。支持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在完善京津冀一体化方面,重点是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审视区域内检验检疫工作。在整合资源、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实施京津冀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区域内检验检疫机构实行监管互认,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申报地,就近申领相关单证,办理放行手续,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二是完善天津口岸直通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在口岸实施集装箱箱体消毒以后,直接运抵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后续监管。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在天津口岸直接放行,不再进行查验。三是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配合港务等有关部门,高标准建设好内陆无水港。
市金融局副局长孔德昌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和创新
在《总体方案》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这部分内容还是初步的、方向性的,还需要配套一些实施的细则出台。天津自贸区的金融政策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一个创新,即金融制度的创新;两个扩大,即扩大对机构的开放、扩大业务;三个突出特色,即突出融资租赁的特色、突出京津冀一体化特色、突出金融风险防控的特色。
在投资便利化上,自贸区成立后,投进来的项目按照负面清单管理,在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不需要再审批、备案,外汇资本金也直接到银行进行登记,不用经外汇管理部门。资本金也可以按照意愿结汇,投资者可以防控汇率上的一些损失。
融资便利化主要体现在到海外进行融资,拓宽企业举债的渠道,帮助企业到海外进行借款和融资,降低企业成本。鼓励人民币跨境使用,主要也是体现到海外进行人民币融资上。现在新区只有中新天津生态城有跨境人民币借款的政策,但是又只能到新加坡借、每年额度20亿元、单笔额度5000万元等限制。在自贸区政策下,理论上这些限制就没有了,自贸区企业可以到任何国家,借任何金额的资金。同时,也放宽了区内企业境外发债的审批、规模等方面的限制。
贸易便利化上,体现降低跨国公司资金交易成本,加强集团内部的资金使用效率。集团内部成员之间使用资金没有费用。利率市场化,就是利率由市场决定。现在的货币政策就是,贷款实现了市场利率化,由市场决定,国家不再管制。在自贸区框架下,存款利率将放开。自由贸易账户,是一个渠道,它是为了实现投资便利化、融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而设定的一个账户。它一定是由自贸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开设的账户,是有标记性的账户,主要的作用是防范风险的措施。
在机构和业务开放方面,自贸区内对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一定的放开。自贸区挂牌的当天,有30家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这就是政策利好的作用。在这些金融机构中,就包括全国首批民营银行——金城银行。也有民营的金融租赁公司,以前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必须由一个金融机构设立,但自贸区打破了这一点。在自贸区的框架下对民营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保险类、金融类的机构进一步放开。总体方案提出,支持在自贸区开展离岸金融、商业保理等一系列创新业务,可以先行先试。
在政策的特色方面,融资租赁的政策将进一步优化,将统一内资和外资的政策,对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的政策也将统一。同时,也将推进租赁资产登记、公示、流转等试点,目前有关方案正在起草。此外,还将支持租赁业的国际化发展。
京津冀一体化上,围绕金融领域提出了优化京津冀地区金融资源配置。目前,北京的贷款和存款比是42%,低于天津的水平,未来,在京津冀实现金融资产的合理流通和资源配置,京冀的金融资产可以向天津流动。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的内容,突出了风险防控的特色,先行先试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在风险防控的大背景下,进行金融改革和试点。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国
率先推进租赁业政策制度创新
《总体方案》对天津自贸区探索服务贸易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提出了要求,在天津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可以开展一般贸易、保税现货贸易、保税租赁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展销、进口商品直营、期货保税交割、平行车进口、艺术品保税仓储展示展销等业态。
目前我们已经开发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并正在加快引进跨境零售商,支持开展国际市场在线销售和采购业务,打造实体保税展示交易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全渠道的国际商品交易平台。已利用分批出区、集中报关、有效担保等创新措施,推动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的建设。去年已成功开展了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试点。下一步将根据天津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特点,与国内期货交易所加强合作,争取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品种范围。下一步将按照总体方案要求,依托天津口岸的市场优势和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政策,选取天津口岸有优势、面向国际的交易品种,逐步推动试验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建设。2014年,东疆口岸,进口小3C、小批量汽车6.2万辆,占全国进口总量的75%,在平行汽车及零部件进口、分拨配送、售后体系建设方面东疆将进行探索。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天津自贸区要促进航运要素集聚,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机制和运作模式。
东疆在全国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此次《总体方案》提出在落实现有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中方投资人持有船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低于50%。该制度有利于中资远洋船队回国登记,换挂五星红旗,扩充中国的国际运输船队规模,带动船舶融资、船舶保险等中下游航运服务业发展,促进国际航运要素的聚集。在天津自贸区建设中,将鼓励境内外航运保险、保险经纪等航运服务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探索引进航运方面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商业银行、保险、租赁、信托和基金管理公司,促进海事法律、仲裁机构落户,鼓励金融机构,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增强海事金融融资能力,推动发展各类航运金融服务。
与其他几个自贸试验区相比,天津总体方案的主要特色之一就是突出租赁业发展,释放租赁产业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作用,为全国的租赁业发展探索新模式,积累新经验。几年来,我们不断进行租赁产业的创新尝试,探索出保税租赁、单一项目公司租赁、离岸租赁、出口租赁、联合租赁等20多项全国领先的创新结构和业务模式。截至2015年3月,东疆累计注册租赁公司1003家,其中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234家,约占全国1/10,其他是单机单船的租赁公司,累计注册资本590亿元人民币,共完成476架飞机的租赁。租赁资产总额累计达4000亿元人民币。
此次《总体方案》进一步要求,率先推进租赁业政策制度创新,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特别是提出在天津自贸区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推进租赁资产登记、公示、流转等试点。并在行业准入、业务延伸、融资渠道、监管便利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按照要求,将持续推进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租赁业政策创新、功能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全国租赁业发展探索创新模式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