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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5
04/08
10:00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

据悉,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产业协调发展;四是共建生态文明;五是公共服务共享;六是深化对外开放。

分析指出,“这是一个多点核心的城市群规划。”《规划》强化了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二七等重点轴线,形成多中心、网路化发展格局,促进省际毗邻城市合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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