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2015年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下文简称“报告”)正式印发实施。记者注意到,该报告主要围绕前海蛇口自贸区在36个重点项目上进行创新,如探索实行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和深港企业间开展跨境委托贷款业务、境内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和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等,并允许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报告明确提出,要引导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推动制定P2P(网贷平台)、股权众筹自律公约和行业标准,探索构建各部门联动配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协作机制。
36条举措提升深圳金融影响力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撑。一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努力营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初步核算,2014年深圳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237.54亿元,同比增长13.8%,占GDP比重约14%;全行业实现税收946亿元,税收贡献稳居支柱产业之首。截至2014年年底,深圳金融业总资产达7.23万亿元,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达345家,各业务领域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市金融创新特别是前海金融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亮点纷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金融与实体经济水乳交融、相辅相成,经济新常态客观要求金融服务予以配套支持。在国家全面清理税收等产业优惠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力量的背景下,金融创新驱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深圳市2015年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加速推进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提升自贸区金融服务功能”、“完善深港金融合作新机制,构建深港金融开放发展新格局”、“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创新型金融业态集聚发展”、“推动产融更紧密结合,多措并举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强化制度设计,塑造金融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等五大部分36条举措,推动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将有望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中心城市地位和影响力。
聚焦前海蛇口自贸区,加快启动“深港通”
记者看到,该报告提到今年深圳市的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将主要围绕着“加速推进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提升自贸区金融服务功能”、“完善深港金融合作新机制,构建深港金融开放发展新格局”、“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创新型金融业态集聚发展”和“推动产融更紧密结合,多措并举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四个主要方面进行创新,开展36个重点项目。
其中,金融改革首要聚焦点便落在前海蛇口自贸区。报告中提到,将争取在前海蛇口自贸区内探索实行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在账户设置、账户业务范围、资金划转和流动监测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争取前海蛇口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和深港企业间开展跨境委托贷款业务;争取前海蛇口自贸区内银行机构探索从境外吸收同业存款融入人民币资金并向境外机构发放贷款。与此同时,还争取降低跨国企业集团在深圳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准入要求,吸引更多跨国公司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在深圳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
报告还提到,将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境内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和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争取前海蛇口自贸区内银行机构与境外同业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将一定比例的资金调回使用;推动深圳法人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境内分支机构、附属机构的营运资金。
在推动深港两地资本市场合作方面,报告表示,要推动制定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平台建设方案,争取尽快启动“深港通”试点,并加快推动港资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与此同时,还将争取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条件,加快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互联互通的新模式,促进深港保险市场融合发展。此外,还要深入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重点吸引香港的投资机构参与;推进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年内核准试点机构不少于15家。
探索互联网金融监管协作机制
除了在业务上进行创新外,记者发现该报告对创新型金融业态的创新监管也提出了要求。
报告中指出,要优化金融支持政策,重点面向持牌金融机构、创新型金融机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年内引进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不少于15家。同时推动设立新型银行卡清算组织,加快发展以互联网支付为重点的第三方支付市场。
报告表示,要推进台湾玉山银行在前海设立法人子行,力争成为华南地区首家台资法人银行;吸引境内外企业在深圳设立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争取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试点;推动组建私募产品投融资平台,探索拓宽各类私募金融产品的投资、交易和退出渠道。
对于时下火爆的互联网金融新兴行业,报告明确指出将引导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推动制定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自律公约和行业标准,探索构建各部门联动配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协作机制。还进一步鼓励互联网融资担保、村镇物业反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模式创新,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担保服务;支持设立专门为“走出去”中小企业提供跨境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
此外,还将制定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融资租赁企业集聚发展,打造融资租赁产业示范区;制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小额贷款行业监管评级体系;完善交易场所管理制度,鼓励各类交易场所创新交易模式和品种,引导建立交易场所行业自律组织等。
拟设深圳保险交易所,启动大病保险试点
在保险方面,报告指出要建立前海再保险中心建设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再保险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我市设立再保险机构,并支持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探索开展原保险产品交易等业务创新,争取设立深圳保险交易所。
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加快深圳现代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
还将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启动大病保险试点,探索实施强制医疗责任险制度,强化保险服务保障功能。
此外,报告中还表示支持设立各类产业母基金,充分发挥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和鼓励大众创业的功能;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我市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各类新兴产业的投资支持。研究在租赁性保障房领域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探索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