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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优惠政策扶持微型企业 可获10万元财政补助
2012
03/31
13:56

本报讯 昨日,贵阳市工商局向社会宣布了扶持全市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不仅能获得政府给予的10万元财政补助,还可得到最高20万元的税收奖励。

根据贵阳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从今年起,全市将每年扶持创办5000户微型企业,新增就业人员25000人以上,凡是本省户籍人员(含集体户口),或来筑居住一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均属于扶持对象,且重点支持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小河、金阳等基础好、条件优、优势突出的区域发展家政、养老托幼等生活服务类微型企业。

针对微企的创业和发展贵阳市将采取“3个20万元”的扶持政策,其中财政补助政策,只要创办的微型企业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并经审核合格后,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10万元的补助;二是税收奖励政策,除了能享受国家和我省对微企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区(市、县)财政部门还将按照企业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省级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但总计不超过20万元;最后是融资与担保政策,符合扶持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可用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向当地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20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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