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广东惠州新政:市级以上孵化器可获资助100万元
2015
02/02
10:15

针对我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缓慢的问题,去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专题调研列为2014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市人大调研中提到的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对通过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为破解我市长期面临的科技创新资源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去年5月,市人大调研组对我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据介绍,通过这次调研,发现我市科技创新平台配套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公共服务创新平台的财政投入尚未形成机制。对此,市人大调研组建议,健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更好地发挥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水平和能力。

据介绍,为落实市人大的调研建议,市科技局制定出台配套政策,通过建立机制,对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分类扶持。目前已起草《惠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办法》,将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细分为创新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实行分类扶持。

根据《办法》,创新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根据共建主体不同,分为“校(所)市共建平台”和“校(所)校共建平台”。对“校(所)市共建平台”实施“两个1000”的扶持,即给予建设经费1000万元,给予办公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提供前3年每年科研运营经费200万元;对“校(所)校共建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50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资助,前3年每年市财政无偿支持运行经费200万元。

除了建立扶持机制,市科技局还重点推进产学研创新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办法》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一次性资助10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加速器)后,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助50万元和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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