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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局发“28条” 创意园企业获准用洋名
2012
03/29
21:19

上海3月27日电(记者陈婷婷)上海市工商局27日在此间发布支持沪上企业发展“28条贯彻实施意见”,将扩大文化创意园区管理企业名称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政策。

这意味着上海所有创意园区内企业都可以取“洋”名。

上海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介绍,目前上海不少创意产业园区对外挂牌使用了诸如M50、尚街LOFT、1933老场坊等含有字母和数字的字样。但是根据国家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这些创意产业园区无法将其企业名称与对外挂牌统一起来。上海工商部门曾在2009年推出支持政策,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管理企业名称中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而根据当天发布的“28条贯彻实施意见”,这条优惠政策将惠及到所有的创意园区,上海任意创意园区内的企业都可以使用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挂牌登记。

此外,上海工商局称,还将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商部门正研究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操作办法,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

根据“28条贯彻实施意见”,上海的“集团”注册门槛、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文化体制改革等也都将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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