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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出台意见做大做强工业主导产业(图)
2014
12/29
21:07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工业主导产业,加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工业整体竞争力,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主导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明确发展重点,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推动工业主导产业发展升级,努力走出一条“区域一体、各具特色、龙头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子。到2016年,全市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产业5个,税收超50亿元的产业1个,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县域特色产业15个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500亿元;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力争达到1.2万亿元。

壮大“支柱”力量 提升整体竞争力

我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主导产业

工人在赣州晶环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压制车间内忙碌。该公司投资近亿元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研发,成功获得了多项专利。近年来,我市钨与稀土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深加工及应用领域迅速拓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资料图片) 记者郭芷汇 摄

发展路径明晰 更加注重绿色、均衡、科学发展

“针对我市工业经济规模总量偏小、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层次较低等状况,基于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构建集群、创新引领的发展原则,我市提出了走‘区域一体、各具特色、龙头引领、创新驱动’的工业强市道路,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市工信委主任肖志东告诉记者,“在做大做强工业主导产业的具体路径上,我市更加注重区域协同发展,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县域要素资源;更加注重‘双轮驱动’,坚持新兴引领与传统提升并重;更加注重龙头带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对产业发展壮大的带动引领作用。”

如何做大做强我市工业主导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明晰了三大发展路径。一是打造三大千亿工业经济板块,即:依托赣州都市核心区建设,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中部增长板块;依托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以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发展氟盐化工、新型建材、军民结合高技术、现代轻纺、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打造东部增长板块;依托“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建设,以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重点发展稀有金属精深加工及应用、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现代轻工、食品药品等特色产业,打造南部增长板块。

二是培育千百亿产业集群。重点培育“5+1”千亿产业集群,到2016年,培育形成稀土钨新材料及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子信息、铜铝有色金属、现代轻纺等五大千亿产业集群,以及税收超50亿元的烟草产业;积极培育3个百亿产业集群,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力争到2016年,扶持发展生物制药、氟盐化工和新型建材等3个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的产业集群。

三是培育“双百”企业,培育百户产业龙头企业和百户集群骨干企业。到2016年,扶持发展100户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其中超百亿元企业3户以上;每个县域产业集群形成3户至5户技术创新型骨干企业。

明确八项重点任务 落实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

“《意见》在明确重点任务的同时,落实了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这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任务的落实,形成推动工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加速升级的合力。”肖志东说。

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整体竞争力,《意见》明确提出八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完善产业配套功能,创新园区管理。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推进,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分类推进机制;加强产业招商,建立完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信息库,注重产业集群组团式招商;推进央企对接。三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整合全市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增强小微企业活力,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四是培植产业集群,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行“一产一策”,明确产业发展目标、路径和布局。五是加强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壮大一批技术创新的领军企业;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成果转化为重点、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强化技术创新服务。六是培养工业人才,大力招才引才,加强人才培养,强化人才服务。七是推进绿色发展,强化工业节能,推进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八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开展“两化”融合试点示范,推动电子商务应用。

《意见》对每一项目标任务均明确了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共涉及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企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编办等数十个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和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创新完善扶持政策 强化机制保障

为给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意见》明确了财政扶持、融资服务、企业帮扶、项目推进、技术创新、人才服务和节能环保七项支持政策。其中创新性提出了融资服务、项目推进、节能环保三项政策,对其他政策内容进行了细化,使政策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在财政扶持方面,市、县两级分别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市本级工业发展基金中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专项扶持产业项目建设;在融资服务方面,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快企业融资征信服务平台建设,创建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信用示范区,鼓励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探索建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担保缓释基金,积极引入融资租赁企业,搭建融资租赁平台;在企业帮扶方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由市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建立政府、园区、职校、企业四位一体的用工保障机制,支持地产优质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药品进入基本药物增补品种遴选目录,支持发展会展经济;在项目推进方面,市、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一定比例优先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建立工业主导产业用地报批共同责任制和联审会审制,实行项目用地全程跟踪服务;在技术创新方面,加快搭建公共技术创新研发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在园区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在人才服务方面,加大工业人才引进力度和培训力度,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特殊人才津贴、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在节能环保方面,对符合节能环保条件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对通过省级清洁化园区确认的工业园区,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发展壮大工业主导产业,有政策“扶”,还要有机制“护”。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主攻工业、强攻工业的积极性,《意见》提出建立完善“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的工作调度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业流动现场会,重点督查重大工业项目、产业集群和产业平台的建设进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意见》还进一步强化了奖惩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的工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县域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和集群骨干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成效进行单项或综合考核,并建立企业评价部门服务机制,考核和评价结果作为县(市、区)和市直、驻市单位机关效能考核及干部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工业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工业园区、扶持工业发展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以及在企业评价中排名后三位的市直、驻市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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