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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推“创业十条”1.5亿吸引投资 支持科技创业
2014
12/23
10:05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建设创业光谷的若干意见》(下称“创业十条”)22日正式对外发布。光谷“创业十条”围绕创业者和初创企业的“双敏感”(交通、房租)、“四难办”(地难借、楼难进、网难用、人难聚)等突出问题进行政策设计,政府拿出1.5亿元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

中国光谷,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曾经引领我国孵化器事业的发展。“黄金十条”、“青桐计划”的实施点燃了新一轮的创业激情。但是,与全球创业新趋势、与国家战略新导向、与光谷丰富的创业资源相比,光谷在创业创新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东湖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夏亚民指出,一是新创企业仍不足,硅谷平均每年新创企业1.3万~1.5万家,中关村2013年新注册科技型企业6000多家;目前,深圳市有125万家市场主体,平均每8人就有一个人办企业,而到2020年,东湖高新区常住人口150万,市场主体应在18.7万家,目前将近3万家,空间非常大。

二是光谷高层次人才创业比重有待提高。三是创业服务能力需要加强,缺少类似中关村创业大街的全流程全方位、低成本高质量的创业服务集聚区,创新型孵化器发展亟须提速。四是创业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善,创业者有后顾之忧。

据统计,目前光谷注册企业超过3万家,绝大部分创业者来自高校的大学生和有志青年。数据显示,今年东湖高新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8663户,同比增长42.69%,新增注册资本419亿元,同比增长117.35%。

基于此,东湖高新区出台“创业十条”,与光谷3551人才计划、资本特区等支持政策形成创业、人才、资本政策“三位一体”,全方位支持光谷创新创业发展。

光谷研究院院长赵荣凯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创业十条”不仅借鉴了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经验,还吸收学习了不少国外相关经验。比如“鼓励高校应用科技类科研人员及青年教师开展科技创业或到东湖示范区内企业进行有利于本职工作的兼职活动,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而从事兼职活动所取得的业绩亦将作为职称推荐、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这一条就是借鉴美国经验。

赵荣凯介绍,斯坦福大学就要求在校教师每周有一天时间在外从事有利于本职工作的兼职活动,而我国高校对待教师兼职一事多数显得不够宽容。但实际上,鼓励大学与社会互动,将研究与市场实践相结合,掌握技术和市场的最新动向,更有利于教师融入区域创新发展。

同样,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亦是借鉴德国为失业人员提供创业补贴的经验。在德国,政府为1~2人的小型企业创办者提供为期3年的创业生活补贴,第一年每月发放600欧元、第二年每月发放360欧元、第三年每月发放240欧元。

创业者得到补助后,如果创业失败,还想第二次创业,要等到两年以后才能再次享受资金补贴政策。在光谷,凡是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的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未实现就业的,“光谷十条”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50%的补贴,并按武汉市规定的同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贸区先行先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涂山峰则向本报记者指出,光谷“创业十条”作为一项制度性成果,与自贸区要求的制度性创新,与武汉自贸区建设重点——投资、科技、创新创业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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