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订适应产品销售价格的电价调节机制,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二是电费支付实行贴息优惠。工业硅销售价格在12300元/吨以下期间,硅矿企业用户用承兑汇票支付电费免贴3个月贴现息。
三是实行产品货权质押。对缴纳电费困难的企业,其工业硅产品按当期价格的百分之七十计算产品价值,质押给电力公司,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待质押产品销售后,货款优先支付电费和资金占用费。
四是功率因数电费减免。工业硅销售价格在12300元/吨以下期间,对当月功率因数不达标企业免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五是实行财政奖励性补贴。当工业硅销售价格在13000元/吨以下时,县政府对持续稳定生产经营的工业硅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支持。
六是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积极妥善解决好企业与当地村民的矛盾纠纷,维护好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杜绝行政管理机关吃、拿、卡、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