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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措施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
2014
11/21
09:02

本报记者 田永寿

见习记者 郑熹燊报道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十条措施支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加快发展。

该十条措施包括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引进培育产业龙头、推动资源汇聚开发、建设大数据创新平台、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做好园区用地保障、确保园区用电需求、强化园区网络支撑、实施财税优惠政策、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方面。

其中,在完善园区发展规划方面,按照高端化、差异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实施园区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突出发展政务、金融、电商、物流、影视及物联网、北斗卫星等大数据应用产业,建设高等级、大容量、高可靠的数据中心和应用平台,强化数据采集、应用策划、软件开发、安全服务、技能实训等配套服务功能,形成全产业链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供应体系。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布局,作为国家东南部大数据基地。

在引进培育产业龙头方面,福建省将通过市场开放、资源开发、技术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大力引进大企业、大行业、大平台,吸引国家部委、央企、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IT企业等入园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设计、研发、生产基地,发展一批行业性大数据云平台。

在资源汇聚开发方面,将推动省直部门及福州、泉州市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加快向园区迁移,实现政务数据在园区集中存储和汇聚,并以特许经营等方式,优先支持园区企业对政务数据进行增值开发;在人才引进方面,符合条件的园区大数据企业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自认定当年起,五年内可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

在建设大数据创新平台方面,将参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有关支持政策,支持园区建设大数据技术应用创新平台、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与高等院校共建大数据领域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

在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吸引一批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的人才入园创业,孵化培育一批成长性强、有较好前景的大数据产业项目。人才引进执行《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等相关政策,优先纳入省引才“百人计划”团队,优先给予创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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