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乐山市小微工业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出台
2014
11/20
16:45

■本报记者陈兴鑫

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的小微工业企业,将会享受到政府一系列“真金白银”扶持政策。这是记者从日前发布的《乐山市小微工业企业成长培育计划》中获悉的,这也是我市首次针对小微工业企业出台的纲领性文件。

助推小微工业企业发展

乐山市小微工业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的目标是:2014年—2016年,每年分别新增入规企业50户、60户、70户以上,至2016年规模工业企业数达700户以上。2017年—2020年,每年新增入规企业平均70户以上,力争2020年规模工业企业数达1000户以上。

我市将从建机制、抓创业、促发展、重指导多方面着手,助推小微工业企业成长。建立重点小微工业企业动态培育库,从2014年起,每年选择不少于10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微工业企业入库。整合市级相关部门力量,加大对重点小微工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优先为重点小微工业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优质的服务。依托“银河培训工程”、“天府英才工程”、“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丰富和完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高小微工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小微工业企业将享更多利好

此次出台的政策中,小微工业企业将在融资、新上项目、提升发展、入规奖励等方面享受到利好。

提供融资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注资、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力度,创新抵(质)押方式,扩大担保机构对小微工业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鼓励免收保证金、降低小微工业企业担保收费。产品有市场、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小微工业企业,经境内规上企业信用担保,可由国有担保公司为其进行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融资。探索小微工业企业财务托管、财务指导等标准化管理模式,对引进第三方机构实行财务托管的小微工业企业,各金融机构优先提供金融服务。

鼓励新上项目。对小微工业企业新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根据投资额大小给予5—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好、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大小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入驻园区和创业孵化园,对搬迁入园小微工业企业视固定投资规模大小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搬迁补助。

支持提升发展。积极组织小微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各类会展和国际会展,对小微工业企业参加市上组织的会展,给予展位费补贴。鼓励小微工业企业拓展营销渠道,运用电子商务进行产品营销和品牌推介,对年网络营销额超过500万的,按营销额1%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鼓励小微工业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对小微工业企业聘请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加强财务、生产、营销、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节能、环保、人才培训等管理的支出,采用中小企业服务券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50%并且一次性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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