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投资建厂的台商投资企业。
第二条 产业支持
按照建设 “现代制造业基地、工业产业聚集区”的发展定位,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信息4大主导产业,重点培育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两大新兴产业。
开发区鼓励台商投资上述主导和新兴产业,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1、设立开发区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入驻的台资企业投资开发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的龙头项目、骨干项目优先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5%,支持方向包括技术研发、贷款贴息等。
2、鼓励台商租用开发区厂房、写字楼,建设符合开发区产业政策的工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开发、产品出口项目,对其中年工业产值超过500万元、纳税额超过50万元、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的项目、以及台湾知名企业区域总部项目,按照实际租用面积,连续3年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额度为4-8元人民币/平方米.月。
3、鼓励台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购地建设)在其建设期间,租用开发区内厂房先期生产或办公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房屋租金给予50%补贴。
4、鼓励台商对开发区原有企业实施战略重组、升级改造,对其中新注资额度500万美元以上的,由开发区产业发展资金对项目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为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5%。
5、在开发区内设立“台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为台商提供投资创业、企业孵化、产品展示等服务,入驻前三年给予房租50%的支持。
6、支持台资企业技术创新,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获得省、市项目成果转化扶持的台资企业。
7、为台资企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和适当的经费补助。
8、免征台商投资项目各类郑州市及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条 环境保障
1、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确保台资企业配套达到“七通一平”即:通电、通路、给水、排水、通讯、宽带、有线电视及土地平整。
2、建立台商投资服务绿色通道制度,对台商投资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规划、建设、土地、环保、商检、通关等手续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和优先办理承诺。
3、建立开发区台商、台企和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台商恳谈会,听取台商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台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和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4、成立专门机构,服务台商投资,设立台商投资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台商投资、生活的各种问题。
5、通过开发区政务信息网,建立台商投资服务专栏,及时发布、更新涉台资讯、服务信息和各种最新政策咨讯,为台商台胞投诉求助、建言献策提供平台,帮助台资企业了解和掌握最新法律法规,用足各项优惠政策。
6、建立健全人才及劳动力供求信息资料库,为台资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鉴定、员工招聘等一条龙服务。
7、开通“台商台胞就医、保健绿色通道”,印发郑州名医导医手册,方便台商就医;通过第七人民医院,为开发区内台商提供免费体检。
8、对投资开发区台商及其子女在本市入托、就学、就医、居住、旅游、参保等生活问题给予特殊优惠和服务。
9、在开发区公立学校内开设台商子弟班,待台商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可建设台资学校。
10、根据开发区台商投资企业及常驻台商规模,适时建设“台商活动中心”,为台商提供沟通交流联络平台。
11、规划建设“台资企业生活小区”,便于台商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生活居住。
12、优先保障台资项目用地。开发区新规划1平方公里,用于台资企业集中购地建厂,每年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向台商投资企业倾斜。
第四条 出口加工优惠
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规划建设由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可谓入驻企业提供加工贸易、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仓储等服务,入驻出口加工区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
1、进口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进料保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
3、入区退税。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出口货物到区内,可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从区外进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按出口办理退税。
4、出口免税。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凡属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出口奖励。对一般商品、机电商品和高新技术商品,按出口收汇销售额每美分分别给与0.01元、0.02元和0.04元人民币的奖励;对上述产品超上年基数部分,每美元分别给予0.02元、0.04元和0.08元人民币的奖励。
6、退税:贴息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进区原材料,给予优先退税,对获得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退税单据可作为贷款的担保抵押,并给予贴息。
7、运费补助:实行国内运费补助。
8、零收费: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免收省内行政事业性收费。
9、保险补贴: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险金额的50%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