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07]35号)有关精神,为促进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内注册经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
2的购房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
第九条 【培训机构】
鼓励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进入开发区,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参照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办法执行。
对于获得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
第十三条 【知名企业引进】
1、引进对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的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时,实行一事一议。
2、对引进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的知名服务外包企业进驻开发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招商奖励。
2、协助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资格认证等服务。
3、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培训班、专题讲座、人才洽谈会、产品展览会,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4、组织和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政府部门确定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人才资助基金,协助取得政府部门的资助。
第十五条 【政策界定】企业同时符合开发区其它优惠政策的,同一条件不再重复享受。
第十七条 【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