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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条例8月1日起实施 鼓励积极改革创新
2014
07/25
16:2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天上午获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条例》明确自贸试验区建立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工作机制,企业只需按规定提供一个表格,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备案)等行政事务一门式的办理。《条例》还明确注册资本可依法实行认缴登记制,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在区内金融创新方面,《条例》规定五大关键点:一是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二是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三是人民币跨境使用;四是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五是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的这些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自贸区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治精神】自贸区条例新闻发布会正在举行,今早通过的《条例》指出,自贸区建设必须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切实把企业作为重要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创新。

【自贸区企业注册更便利,单一窗口一门式办理】《条例》明确自贸试验区建立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工作机制,企业只需按规定提供一个表格,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备案)等行政事务一门式的办理。《条例》还明确注册资本可依法实行认缴登记制等

【自贸区条例规定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条例》规定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①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②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③人民币跨境使用;④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⑤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的这些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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