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滨海新区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了20余项扶持政策将力促新区广告产业发展升级。
据了解,围绕着降低广告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意见》规定对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广告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冠行政区划;对在滨海新区设立综合性地区总部广告企业的,根据经营范围,企业名称可以核定为“字号+总部或地区总部+行业+组织形式”,可以不冠行政区划;在滨海新区内,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设立的企业和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广告企业,在其名称中可以使用“滨海”作为企业字号;“滨海新区”行政区划可以与滨海新区各经济功能区名称连用。
此外,在滨海新区设立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不需提交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即可注册登记。申请组建广告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人民币,并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即可注册登记。鼓励境外投资者到滨海新区开办广告企业,外国投资者也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部分股权举办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全部股权举办外资广告企业。
《意见》还对创办广告企业税收、培育、购房租房、人才引进等方面提出奖励政策。新区财政每年拨付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植、培育广告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广告产业快速发展。
如果说北京产业转移及京津冀一体化的大思路并没有刺激到广告产业、文化创意的转移动力,那么此次天津滨海新区出台的《意见》是否能够给这些产业带来一些契机?与此同时,对于一向新的《意见》的出台,可能会让不少相关企业措手不及,及时有了向滨海新区转移或选址的意向,但一下子却难以甄别如何选择,不让跟随搜狐焦点产业新区一起来看一下滨海新区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