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政府设立5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五项举措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
这五项举措主要是:对当年投产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项目及当年投产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采购集群内零部件配套额度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软件企业、省级公共性服务平台、国家级及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过省级认定首次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和10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上缴税金首次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及上缴税金在300万元以上且年增速在20%以上的纳税大户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长质量奖” 及当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且年增速在15%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