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兰州11月15日电 据甘肃省科技厅网报道: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28号)要求,甘肃省科技厅按照国家科技部时间进度安排,积极上报了甘肃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数据。
近日,经科技部审核,确认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6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符合享受2011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甘肃省兰州交通大学科技园、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园名列其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59号)的规定, 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甘肃省科技厅将继续协助通过审核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落实有关税收政策,并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技部,以便更好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