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按照省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部署,省财政紧紧围绕发展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加快服务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了财政转移支付奖补政策,奖补资金可用于建立市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服务业发展;
二是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多渠道整合、筹集专项资金,用于对市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支持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实施。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和“两转变、一整治”的有关要求,在扶持政策资金管理模式上主要采取对各市年初预先下达、年末考核清算的方式,将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各市,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和环节,重点开展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资金清算。各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财力重点支持公益性、公共性强,有成长性和代表性的服务业发展项目,切实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财政支持服务业发展新政策将与税收、价格、土地、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推动我省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