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领域,是互联网时代金融的新兴生态,它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并充分利用了大数据的优势,一定程度颠覆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拓展了金融业的边界,带来了更多的价值增值服务。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在近期得到广泛关注和爆发增长,催生了大量新型业态,带动了金融产业格局的整体变革。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不仅是天津开发区提升信息产业综合竞争力、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天津开发区的发展实际,特制定《天津开发区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
一、 天津开发区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是构建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多元发展的重要环节
互联网金融作为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实践。作为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型业态,互联网金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能够有效的金融创新。
同时,发展互联网金融有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互联网金融在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建立了有别于传统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新渠道,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它通过大数据分析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和更多样化的产品,能够扩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和居民等群体受益面。
(二)开发区具有发展互联网金融良好的产业基础
作为天津市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的核心区和金融领域的创新中心,天津开发区具有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现实需求和良好基础。在互联网领域,开发区聚集了腾 讯数码、超算中心、惠普、五八同城、搜狐视频、爱蜂巢等一批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行业的领先企业,为开发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在金融领域,开发区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000余家,其中基金类企业481家,银行机构37家,融资租赁公司19家,财务公司3家,各类保险机构14家,小贷公司1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这些新型金融机构向互联网化迈进也将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开发区9大产业发展均衡,产业基础雄厚,各类优质产业资源纷纷向开发区聚集,也为互联网金融在开发区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 天津开发区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需求驱动、重点突破、促进转型”的思路,紧跟国内外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趋势,以发展的视野前瞻布局、发挥优势、集聚资源,以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为基础,以应用为先导、以产业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致力搭建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平台,形成项目、人才等要素聚集,构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先导区,实现现代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天津开发区核心竞争力。
(二) 主要目标
以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为基础,抢抓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历史机遇,搭建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平台,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一批重点龙头企业,构建完整产业生态。探索制订法规和服务标准,构建成熟商业模式。力争在三年内,聚集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少于30家,行业代表企业不少于5家,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把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建设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之一。
三、 天津开发区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重点
(一) 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结算业务。也就是第三方支付。借由电子商务而发展壮大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目前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规模最大的,发展最为成熟的领域。人民银行已分7批向250家企业发放了第三方支付牌。2013年上半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1216.5亿,环比增速10.2%。第三方支付市场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的深入和细化,第三方支付业务也将走向更加细分的市场。
(二) 基于销售信息的小微贷款业务。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以灵活、便捷、低成本为特征的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模式与产品设计更加匹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凭借大数据的应用,互联网金融机构更加适于开展小微金融业务。
(三) 基于支付帐户的标准化金融产品的销售业务。余额宝的兴起表明借助网络平台销售标准化金融产品得到了广泛认可和支持。余额宝实际上就是在支付账户上销售基金份额,实际操作中,不仅基金,任何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包括标准化的保单,航空意外险、旅游险等简易的责任险都可以通过网络销售。
(四) 借贷双方的信息平台。即P2P,助网络技术和信用评估技术,协助投资者与借款人实现直接借贷的中介服务平台。2012年,我国P2P市场交易额达600亿元左右,从事该领域的机构数量增长8倍。P2P贷款具有轻抵押、重信用、额度小、速度快等特点,可以有效弥补现有银行业务体系的不足。
四、 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 明确工作机制
成立天津开发区互联网金融产业推动工作组,由委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工作单位为成员,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相关政策等。制定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反馈情况,实时跟踪产业发展重点,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 搭建产业基地
根据天津开发区整体规划布局,以服务外包园、MSD为核心搭建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金融优势企业向产业基地聚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形成技术创新、应用方案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合力。
对在产业基地购买办公用房的企业,给予1000元/平米(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租赁基地内办公用房的企业,三年内给予最高30元/平米/月的租金扶持。
(三) 制定促进政策
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对经管委会认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系列扶持。主要包括:
设立额度为1亿元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金融云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基础配套设施,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房租和税收予以扶持,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人才引进,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人才给予专项奖励与补贴,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我区的创新发展。
自开业年度起五年内,按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资金以及对开发区的实际财政贡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运营扶持。
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上缴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自开业年度起两年内,给予其100%的金融创新奖励,之后三年给予50%的奖励。对其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所缴纳的契税给予100%的扶持,房产税给予三年100%的扶持。
加大对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特殊扶持。
(四) 鼓励人才引进
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向领军人才提供开发区高级人才公寓,2年内免交房租或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的房租补贴。并享受包括人才落户、专项奖励、子女教育、职称评定、社会保障手续办理等扶持政策。
(五) 构建金融云平台
与国家超算滨海中心合作,建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全市金融机构、金融审批和监管部门的“金融云”,争取相关上级部门在审批、监管方面的支持。对于入驻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存储空间、计算能力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其展开合作,鼓励区内现有银行、结算和支付企业在金融云进行托管。
(六) 完善市场准入
建立与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会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得各类行业准入许可。支持企业在名称中使用“金融信息服务”字样,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结果核准经营范围,管委会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
(七) 着力产业促进
注重与国内先进地区,尤其是中关村的产业联动和合作发展,策划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产业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互联网金融领先企业间的交流合作,举办互联网金融产业高峰论坛,在业内发出“泰达声音”,造出“泰达声势”。
投促部门针对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特点,制定灵活的项目促进和服务方案,形成可靠的机制,对重点招商目标客户,分阶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短、中、长期目标,推动互联网金融项目在开发区不断聚集,推进开发区成为环渤海地区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
(八) 建立产业联盟
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整合互联网金融产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实现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立足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组织区域内互联网和金融类企业,着力探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服务延伸;积极鼓励各类创新型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促进其在各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开发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面向全国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服务和成熟解决方案,提高区内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九) 优化政府服务环境
以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为平台,强化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行政支持和协调服务。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作为区内金融创新类企业的服务平台,可以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注册地址及公用办公间,以及企业登记注册一条龙服务。另外,金融服务中心可以利用中心内众多的金融创新企业及项目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同时开发区还将发挥区内会计、法律、信用评级、担保、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的优势,不断完善和优化互联网金融专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