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震泽镇了解到,近日,该镇出台了《关于震泽镇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2014年本)》,进一步以“五张榜单”引领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
记者看到,对于震泽镇下一步发展的产业结构,《意见》明确了鼓励类、允许类和禁止类项目。震泽镇经服中心主任徐健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意见》参照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吴江区相关产业指导意见的精神,并结合震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旨在为震泽下一步的产业结构调整明确方向,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按照《意见》要求,接下来,震泽镇将继续大力鼓励发展装备制造业,鼓励企业走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驱动的发展道路,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具有核心工艺和核心知识产权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包括光电通信制造业、电梯装备制造业、工程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纺织机械及零配件制造业、医用器械制造业等。
《意见》还大力鼓励发展丝绸纺织业,以现有纺织产业为基础,拓展产业链,重点发展桑柞茧丝、绢麻产业,提升制成品附加值,增强竞争能力,重点发展纤维、蚕丝、面料制造,以丝、麻、竹等新型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差别化纤维,电子信息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食品行业;鼓励发展消费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震泽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提升服务业产值比重,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意见》还明确了禁止类的产业,凡禁止类产业,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结合震泽发展实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和本镇范围内异地搬迁(含租用厂房),主要包括低档喷水织机等项目,烫金、涂层、滚涂、出纸、压延、造粒、圆网印花、印染等后整理项目,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制品、钢结构、彩钢板、铸件、电镀、地条钢等项目,石棉、玻璃棉、石料等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木屑颗粒、污泥颗粒、饲料、塑管、地板、木业等项目,其他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或生产工艺涉及喷漆等增加排污总量、破坏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的项目,以及其他国家产业目录中禁止发展的项目。
除此之外,《意见》还规定,新上的生产性项目,项目投产后(当年)亩均税收要达到10万元以上,盘活存量土地厂房项目,投产后(当年)亩均税收要达到5万元以上,并对新上的外资企业、内资企业项目的注册资本和投资强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与往年相比,《意见》以‘五张榜单’的明确考核要求,把更多单位产出低的产业列入了禁止类,并对新上项目的单位投资强度和注册强度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准入门槛,将成为震泽镇未来产业发展的指导方向,进一步提高震泽镇经济发展的增长质效。”徐健表示。